(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1年6月25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和比购宝(Boogle.cn)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http://b2b.toocle.com/zt/315)接到网友何小姐投诉称,申通快递发丢货不予赔偿。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2011年5月18日,何小姐从宁波经由申通快递发货至江苏宝应县。两件货总货重约29KG,货物价值765元。
5月23日,何小姐客户表示自己所在的工厂还未收到何小姐寄出的货物。
5月28日,何小姐致电申通快递查询得知快递被申通快递发丢了,表示会帮何小姐找货。一直到6月25日,申通快递都没有主动联系何小姐对此事做回应。
何小姐表示,她致电申通快递的李主管闻讯情况时,申通方面不但没有道歉的诚意,反而认为把何小姐的货发丢是应该的,且态度极为恶劣,不愿意就此事的处理意见和何小姐进行沟通。申通快递方面表示,发丢快递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给每个客户都予以赔偿申通会亏本,甚至质问何小姐为什么不把货物直接送给客户,言外之意不选择申通快递便不会有此类事件的发生。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了解,申通快递寄丢货物的投诉不在少数,且丢失的多是贵重物品,如电脑、手机等高单价电子产品。对快递包裹丢失的情况,消费者可先联系快递公司帮忙查找快递的所在。如果出现包裹确实丢失,则可按实际损失要求索赔。(文/网络团购与网络经济部 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