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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加速电子商务行业“正规化”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9日 14:17:07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7月1日,国家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发布消息称,拟确定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等83家企业为商务部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这是在今年2月份公示的87家电子商务企业名单的基础上确定的示范企业名单。公示期至7月15日结束,届时若无异议,此次公示的83家电子商务企业将正式成为首批全国性示范企业,这标志着中国电子商务“正规化”的进程开始加速推进。

  2010年11月2日,《商务部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对外发布,《通知》明确指出,将通过培育各行业内的电子商务示范骨干企业来促进电子商务的创新和规范,并对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发挥积极作用。国内电子商务行业自全面兴起至今,逐渐被公众贴上了“草根”、民营、“无序”等标签,一些“痼疾”严重阻碍了国内电子商务的全面、健康发展。商务部此时推出的这个“以点带面”的举措无疑是合乎时宜的。由于市场自身的一些弱点,指望各行业的电子商务企业自发地制定规范并达到创新发展的目标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由此所造成的市场资源浪费将是巨大的,而通过政府层面的宏观指导则可以大大缩短摸索期,从而快速步入正规化发展阶段。

  所谓电子商务的“正规化”发展主要是指,电子商务企业能够自觉遵守基本的商业伦理和道德,能够坚持自主创新,能够很好地协同、协调发展,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国内的经济结构调整。“正规化”是各行业的电子商务企业能够发挥最大效应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

  从商务部的文件精神看,“正规化”的第一条就是要“守规矩”,不能做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情,也不能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商务部此次公布的示范企业名单与2月份的公示名单相比少了四个企业,他们是易趣网、我爱我买网、阿里巴巴和拍拍网。从公开的报道来看,被淘汰的四个网站在“规范化”方面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瑕疵”。今年4月份,商务部曾联合九部委发布通知,要求浙江、上海、深圳等地要督促淘宝网易趣网拍拍网开展自查自纠,立即启动对涉嫌销售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网店的整改工作,商务部对于规范电子商务企业的决心由此可见一斑。

  总体来看,创新和规范化是商务部此次选择示范企业的核心指标,在83家企业中并不全是各行业电子商务企业中的“巨无霸”,一些“后起之秀”也榜上有名。例如,在线旅游行业中,除携程和艺龙外,位于苏州的同程网因其创新的商业模式也被商务部选作行业内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该公司首创的“点评返奖金”模式曾一度被业内竞相模仿。同样在零售行业,除了京东商城等明星企业外,一些地区性零售品牌旗下的网上商城也被选作示范企业。显而易见,创新和规范化是商务部此次选拔示范企业的重要考量因素,这一点在《通知》中已有明确表述。前文提及的同程网不仅在经营创新方面可圈可点,同时该企业还在行业内首次提出“先行赔付”的承诺,对消费者的权益给予了最大限度的保护。

  与其说商务部是在罗列各个行业内具有示范意义的电子商务企业名单,倒不如说是在提出一些电子商务公司的行为准则和发展方针,而这也正是示范的精髓所在。示范企业的名单是动态的,但是主管部门对于一些行为准则的倡导则是永恒的。 (《中国经营网》武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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