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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博客的新闻属性及博客双轨实名制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6日 08:27:42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概述:匿名发布是博客的重要魅力之一,但网络暴力泛滥之势,使博客实名制提上了议事日程。是否真的到了实行博客实名制的时候呢?本文从博客特点、网络暴力原因、博客现实意义以及双规实名制等几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的探究。

  关键词:博客概况 博客实名制 网络暴力 公民新闻双规实名制

  一、博客简述

  (一)博客发展概况

  1998年,国外一些技术人员将日常生活写成网络日志,这些网络信息经有心人整合,就发展为博客的雏形。2003年6月,“木子美事件”使博客在中国成为一个热门话题,该事件对于中国网民了解博客,起到了意外的推动作用。[1]2005年,一批门户网站陆续开办博客频道,商业化运作促进了博客活动的迅速普及。

  (二)博客的基本特征

  博客是纯粹表达个人观点、完全私人化的网络活动;网民进入博客不需技术、不需编辑、不需体制、不需成本、不需形式;博主可以和读者实现在线即时交流。[2]与其他网络交流工具相比,博客是最强调个性化的。BBs和QQ的信息针对的是个人的某一方面,而通过博客你可以全面地了解博主。

  二、博客实名制

  (一)博客实名制背景:网络暴力

  博客的匿名性使其快速拥有一大批受众。人们在发布博客时往往隐匿真实身份,公开资料也填写虚假信息。匿名性可以让人们摆脱身份的约束,满足自我实现、角色扮演的需要。

  但屡屡发生的网络暴力事件,引发各界对博客匿名的质疑。07年的“女白领死亡博客曝丈夫出轨”事件中,当事人的隐私、名誉以及人身自由都遭到严重伤害。

  人们尽享博客便利之时,利用博客发布淫秽色情信息、人肉搜索、网络暴力等滥用博客的行为时有发生。有鉴于此,清华大学教授李希光在2002年提出“人大应该立法禁止任何人匿名在网上发表东西”。[3]他认为在网上写东西也要负法律责任,利用假名发表博客是对公众的不负责。

  (二)实名制借鉴模式:韩国经验

  为了促进网民对网络言论负责,韩国信息通信部规定,从09年11月28日起,35家日均页面浏览量在30万以上的门户网站,实行网络实名制,网民必须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等真实信息并得到验证后方能发布言论,违规网站将被处以最高3000万韩元的罚金。

  通过制定法律和加强监管,韩国对论坛、博客等实行实名制。自此韩国网络上的暴力言论大幅减少,网民自律意识明显提高,韩国成为网络安全度最高的国家之一。我国支持博客实名制的人认为,可以借鉴韩国经验,实行博客实名制减少网络暴力的出现。

  三、博客的现实意义:公民新闻

  当博客作为内容载体时,可以被视作“自媒体”。从陕西“华南虎事件”到“汶川大地震”,公民自发参与事件报道的行为屡见不鲜。这些现象被传播学者冠之为“公民新闻”现象[4],其中“博客新闻”是典型的“公民新闻”。

  “博客新闻”2002年被正式提出,其发展之迅速、形态之各异、内容之丰富、影响之深远都超乎想象。博主不需要具备精深的技术,也不需要有深厚的写作功底,只要你想表达就能表达。具体来谈,“博客新闻”的现实意义主要在于:

  (一)有益补充传统媒体,更好满足公众需求。

  博客新闻有相当多的博主作者,社会中发生的事件都逃不过博客记者的视线,他们所获得的信息是传统媒体记者们所不能比的。当传统记者不能出现在新闻现场时,博客记者们可能已经开始在发布信息[5]。04年的王府井杀人案的消息,就是博客记者首先发布的。另外博客中内幕新闻的爆料虽然鱼龙混杂,却是传统媒体极好的新闻源。博客新闻还能引发更多人的议论和参与,所以影响力更强。

  人民网“强国博客”成为近年两会期间典型的新媒体传播形式,两会代表、媒体记者在网上开设博客,及时、全面的信息拉近了公民与政治的距离。迅速和客观的报道也兑现了我国政府增加透明度的承诺,其跨国性传播也使海外受众看到了一个自信的大国,声音的多元化使得政治传播变得更为直接和平等。

  (二)弱势群体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民间新闻评论与发布的集散地。

  当前利益表达渠道欠畅通,言论表达机制欠健全,是必须面对的现实。以博客为代表的自媒体作为社会问题的风向标和社会矛盾的排气阀,对弱势群体意义重大。在网络上公民通过博客等自媒体积极对各种公共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形成舆论。而博客提供的自由、匿名、便捷、低限制的传播环境使得网民有了更多自由发言的机会。

  针对社会热点问题,许多公众人物通过博客进行评论。其间出现了一批“公共知识分子”范畴的意见领袖,他们包括作家、学者、艺术家、律师等,如韩寒、于建嵘等,他们以较深的文化功底观察和描绘社会,就社会的某一现象或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青年作家韩寒的博客浏览量突破了4亿,其影响力不亚于一份报纸。

  四、双规实名制

  (一)现阶段网络实名制实施情况

  我国政府主管部门积极推进网络实名制。06年10月,信息产业部提出对博客实行实名制因异议太大未果。08年8月,工信部正式答复网络实名制立法提案,表明了“实现有限网络实名制管理”是互联网发展的未来趋势。09年12月,文化部表示,网络实名制以及网络内容分级管理等正在研究中。(二)实行双轨实名制

  所谓双规实名制,就是针对不同的网络行为实施强制实名和自愿实名并存的规范。对于电子商务等网络行为,因为要保护当事方合法权益,必须规避网络交易的欺诈行为,可以实行实名制,否则不能建立网络交易诚信体系。

  博客强制实行实名制会事实上收紧网络表达空间,令弱势群体不敢如实表达诉求,阻碍群众实现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尤其在“彭水诗案”、“王帅帖案”等因言获罪、“诽谤”案例频仍的情况下,更应警惕。

  因此对于博客应该实行自愿实名机制,网站可以率先发布实名博客,以此鼓励博客作者实名发帖,但不强制博主实名发帖。事实上,自愿选择实名发布信息者大有人在。

  (三)运用技术手段,减少网络暴力。

  对于滥用博客等网络平台散布不良信息的违法行为,应该选择技术、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其实对违法IP地址的技术确认是可以实现的,虽然匿名增加了执法部门侦破案件的难度,但是却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网络言论的自由度。放松博客言论的“入口”,对违法的博客言论进行技术上的追究,这样既能保证博客言论的自由表达,又能依法规范博客言论。

  综上所述,在现阶段我国应该对博客实行实名制和匿名制共存的双轨制,给网民最大的选择权,既为网民留下“灌水”和“发博”的最大空间,又可以引导网民实名“发博”、文明“发博”。(文/王志福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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