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2年11月12日,由网经社与比购宝(Boogle.cn)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对天猫商城的投诉。
(注:网经社配图)
闵先生反映称:“11月8日晚上10点20分左右,我分别用两部手机登陆我自己的账户以及我对象账户,登陆天猫客户端双11狂欢城抢红包活动。
当时两个账户分别都中了2个100元红包,游戏中也有提醒,结果一个账户的红包当时就到账,另一个账户的两个红包到现在也没到账。
我的淘宝和支付宝账户完全符合这个活动的要求,绑定了有效的支付宝账户和手机号码。我多次拨打天猫消费者热线,其客服一开始说该红包是24小时内到账,结果24小时过去的并未到账。
其后多次拨打热线,客服都是拿我会给上面反映这一说法敷衍我,从未给过我任何反馈,且再过不到10小时就是双11,该红包只能11当天使用,我要求天猫给我一个明确答复,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此,网经社网购与维权专家姚建芳认为,作为电商企业履行合同是应尽的义务。在发生问题后应该清楚地向顾客解释清楚。
据《2012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显示,淘宝网(主要是淘宝卖家)、苏宁易购、当当网、亚马逊中国、俏物悄语、买特网、唯品会、腾讯电商、1号店、国美旗下库巴购物网成为的“2012上半年度十大网络购物热点被投诉企业”。(文/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