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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预警】网络团购存三大问题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4日 10:31:57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近日,记者从济南市工商局获悉,2012年济南市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共受理涉及网络团购消费咨询投诉775件,成为全年消费投诉的热点,虚假宣传、服务缩水以及监督滞后成为突出问题。

  据介绍,虚假宣传包括虚报原价、“无中生有”、夸大其辞等。很多团购网站虚报原价再打折后的所谓低价,甚至还不如实体店价格实惠;另外,“1元购买奢侈品”是很多团购网站吸引人气的常用伎俩,而当你注册后就会发现原有商品不存在;还有的团购网站为了吸引消费者,打着“厂家直销”、“总裁签售”等一些幌子,尽可能夸大产品优点,吹嘘根本就不存在的功能。

  再者,优惠券服务质量缩水,消费者常被区别对待。团购优惠券的消费者常被区别对待,这已是业内潜规则。某KTV负责人称,他们不向团购消费者提供包间预约服务。还有消费者反映向某餐厅预约多次均被告知满座,导致消费者的餐券直至到期依旧无法使用。

  另外,团购网站缺乏对提供商品质量和服务的网络监督。有的团购组织方是一些没有商品经营资质的网络公司,一旦出现问题就与商家相互推诿,拒绝履责。团购网站不能确保参与商家资质,缺乏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和服务保障,导致当有些参与活动商家暂时停业或者停止营业时,消费者无法接受已团购的服务。

  针对投诉,济南市工商局负责人提醒消费者,首先,购物前消费者应查看团购网站是否具有ICP备案号及能否点击其相关链接,如果在工信部门核对其ICP备案号为假,或网站认证链接仅仅是一张张“图片”,则不应与其交易。其次,注意团购网站及相关商家的知名度、口碑和服务能力,选择规模较大、口碑较好的团购网站,尤其警惕超低价团购。此外,在购买时应就购买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及配套产品情况及获得服务的时间等与商家做详细的约定,注意保留体现商家承诺的邮件截图等相应证据,并在消费后索要正规发票,这些都是在日后发生消费纠纷时主张权利的重要证据。(来源:大众日报 文/王佳声 李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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