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随着“3.15”消费者保护日的到来,网经社推出“电商3.15维权月”活动。3月15日,由其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对高朋网(原F团)以及拉手网的投诉。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网友的投诉内容:
戴小姐称原来在f团购买东西没有用,退过款,但是不许提现,就一直在f团账户里。今天登录f团,说更名为高朋网。在2013年7月15日前“在线提交退款申请表”,我在线申请后,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我觉得很生气,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是具有法律效益的,我打电话给她们客服,要求像退网上订购的火车票一样原路径返还款项,客服不同意,非要提供身份证,核实之后才退款,我认为这种是侵权行为。
林小姐承诺2013年3月在拉手网购买两份团购券,订单号为7374467999b7e595889。10号想去消费,但由于找不到店址就回去了,晚上进行了退款,但是直到现在仍然处于退款状态。
季女士称在拉手网团购烟台比格自助餐的拉手券5张,订单号为74207621a8w58fe4155。
但是到了店里,店里的价格远远要比网上团购的便宜,所以只能选择直接在店里付款。之前在网上团购不消费都是可以退款的,但是这次拉手网却不给退。团购网站经营者不是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退货、退款的相关规定,不得排除消费者依法拥有的退货、退款等权利。
在接到网友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分别将投诉交与高朋网以及拉手网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没有接到任何回复,本平台将继续关注事件发展。
据《2012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监测统计,高朋网、拉手网、糯米网、爱丽团购网、窝窝团、24券、聚齐网、团宝网、58团购、嘀嗒团为“2012年度十大热点网络团购投诉网站”。(文/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