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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网络语境中传统媒体的道义坚守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4日 09:14:23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网络媒体的出现,为人们传播信息和发表意见提供了广阔平台,但网络上各种不负责任言论的自由泛滥,也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其中有的还会触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干扰司法的公正审判。在信息巨量和价值多元的网络语境中,传统媒体应该坚守道义和固有的职业理念,而不是去随波逐流。要在复杂的网络语境中保持传统媒体独立的视角和叙事方式,积极担当起真实、客观、公正的记录者和评论者角色。

  一、要正视两个舆论场存在的差异

  “两个舆论场”的概念最早由新华社前总编辑南振中提出。他认为,在当下中国,客观存在两个舆论场:一个是党报、国家电视台、国家通讯社等“主流媒体舆论场”,即官方舆论场,它忠实地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个是依托于口口相传特别是互联网的“民间舆论场”,人们在微博客、BBS、QQ、博客上议论时事,针砭社会,品评政府的公共管理。[1]舆论场是开放的,一个热点话题一旦引爆,会出现两个舆论场的互动,但两个舆论场之间从内容到语境都存在着差别。“官方舆论场”在涉及国家大政方针等重大题材上占据主导地位;“民间舆论场”在涉及贪污腐败、贫富差距、公共安全、司法公正、城乡差距等话题上,更容易被网民所认可。要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官方舆论场”就必须在“三贴近”上下功夫,让受众看得懂、易接受、更亲切,同时以积极的态度回应并引导民间舆论场出现的热点。

  网络等新媒体通过吸引更多的受众获得自身的话语权,形成了一种不同于传统媒体的话语力量;而公众通过新媒体,也能迅速形成强大的舆论影响力。事实要在传统媒体中成为被传播的新闻,需要经过严格的采编和选择才能为受众接受,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新闻产品,网络媒体却往往使这个过程一步到位。于是,大量未经查验、考证的新闻就会迅速进入公众视野,有的最后被证实是假新闻。这是因为网络媒体平时出于流量的考虑,一般不会十分注重真实性和导向性,常常将故事性、情节性和戏剧性摆在首位,追求煽情、刺激和悬念,通过制作引人眼球的新闻内容,随意拿名人开涮,或为小道消息鸣锣开道,以此来制造轰动效应。

  有的传统媒体在面对网络舆论事件时被“牵着鼻子走”,甚至完全失去自己的声音。它们在与网络媒体的竞争中,不知不觉地把自己降格为网络媒体的“应声虫”,以为只要迎合受众,就是抓住了新闻热点。一些没有新闻源、缺乏新闻要素、无法辨别其真伪的所谓“新闻”,只要网上一有,就拿来转发。作为传统媒体,不但显得很被动,同时对受众也是嘲弄,这对传统媒体公信力的损害是相当大的。传统媒体的媒介议程一般是根据新闻价值大小以及舆论引导的需要来设置的,而在网络语境中,一些原本是很普通的社会新闻,由于被关注而形成新闻热点,有些话题在没有基本事实的前提下,就展开了一场大讨论,从而使得媒介议程发生不同程度的偏移。“互联网某种程度上改变了民众的政治观与政治参与模式,网络参与也改变着政府的公共决策行为,其蕴含的风险影响着社会的政治稳定”。[2]网络媒体的开放性和互动性,使人们随便可以在网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大量负面言论甚至是粗俗、低俗言论的出现并不足为怪。网络在向人们提供海量信息的同时,也让人们饱受“雾里看花”之苦。许多凭空捏造的信息四处散播,各种似是而非的观点以讹传讹、真假难辨。从网上曾经热炒的“甲状腺疾病与碘盐的关系”、“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白酒塑化剂超标事件”来看,网上信息真是五花八门。

  人民大众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传统媒体要在与网络等新媒体的融合过程中,努力打通两个舆论场,让主流声音进入网络社区,通过和网民的良性互动,达到舆论引导的效果。要使两个舆论场从对立转变为对话,传统媒体的官方微博就应该注重发布时效,做到先入为主。两个舆论场重叠的部分越大,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越强;两个舆论场重叠的部分越小,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就越弱;两个舆论场如果根本不能重叠,主流媒体就会有丧失舆论影响力的危险。

  二、要警惕网络语境中的民粹主义

  民粹主义(又称平民主义),是指平民论者所拥护的政治与经济信条,最初出现在19世纪的俄国。它有三个标志性特征,即草根性、非理性和批判性。近年来,随着网络成为民众意见的主要出口,民粹主义找到了复活的空间。平时,民粹主义者往往以“底层代言人”的身份出现在网络,在他们的眼里,部分草根阶层、底层社会的人就是“人民”;任何言论、任何思潮,只要用“人民”的名义,就可以大行其道。在社会转型的矛盾突显期,贫富差距拉大,民粹主义者很乐意来进行所谓的阶级划分,于是,官员、富商、明星、精英等,都自然而然地成了“人民”的对立面——敌人。

  民粹主义者在网络上的一些言论,不但激进,有的还涉及名誉权、个人隐私权、未成年人保护等问题。官员、富商、明星、精英也好,底层百姓也罢,他们在法律、制度、人格和道德等层面上是平等的,他们的种种合法权益包括隐私权都应该依法受到保护。“隐私权是公民享有的私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3]在网络语境中,名人隐私更能产生轰动效应,成为他人兴奋、好奇、津津乐道的话题。对于民粹主义来说,越是刺激的信息,越是极端的观点就越会有市场。在微博创造的舆论场中,民粹主义首先表现为网络使用者倾向于用感性判断代替理性思考。

  在李双江儿子李天一涉案事件中,网民的感性判断就再一次占了上风。据人民网舆情中心监测,“李双江之子涉嫌轮奸被刑拘”的新闻,2013年从2月25日起一直处于“超高曝发状态”。种种广泛传播的不实谣言,已经将这一事件的本身引向歧途。开始网友们仇的不是富,是特权,但后来对特权的仇恨向非理性发展,大量“断章取义”、“不足为据”的帖子抢占了舆论高点并有传统媒体跟进。在案情尚未定论时,网络上对未成年人李天一及其父母的攻击,已经到了“何患无辞”的地步。[4]在这一事件中,有的是隐私被曝光,有的是小事被搞大。对于普通网民来说,他们没有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权,只能通过人肉搜索等途径。这样的报道容易流于表面化,并对当事人及其家属的个人隐私都进行曝光。有的曝料者为了博取网民的眼球,动辄夸大共词,而一些跟帖者在缺乏分析判断的情况下,又盲目跟帖、妄加评论、以讹传讹。在各大网站关于李天一涉嫌轮奸案件的议论中,网民提议“枪毙”的呼声被顶得最高,虽然这有些情绪化成分,但希望李天一被判15年以上、甚至化学阉割的网民已占绝大多数。为什么众多网民主张对一个未成年的孩子进行严惩,这是否违背了公平正义、脱离了法治的框架?实际上,绝大多数网民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主义者,他们对法律的理解和把握以及对社会案件的评判标准并不很严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然而,在李天一以前的打人事件和最近涉嫌轮奸的案件中,不但网络媒体把李天一从小到大的照片大量予以公布,甚至连许多传统媒体也对此作为“猛料”大篇幅进行报道。宽容未成年人,是人道主义的基本要求。一个未成年人涉嫌犯罪后,他被司法机关追诉时的合法权益也应该得到保护和尊重,并让他有尊严地接受审判。

  民粹主义者在网上发表的激进言论和极端言论,客观上会加剧社会的仇富、仇官等情绪,埋下撕裂社会的隐患。如网曝“拥有24套房产”的“房婶”,经纪委查实,只不过是一个普通工程师,而其有6套房产,都是合法所得;近日被微博曝光的某县委书记有9名情妇的“丑闻”,也已被官方查证“严重失实”。[5]网络民粹主义的策略就是巧妙地偷换概念,以抽象概念代替具体概念,以大概念代替小概念,造成貌似合理的状态,以赢得网民的支持。从本质上看,民粹主义是一种极端平民化的思潮,具有反制度、反精英、反权威等特点。在网络语境中,民粹主义打着维护民众权益、维护正义的口号,实际上却在行使媒介暴力。传统媒体要牢记自己的责任,不能稀里糊涂地让民粹主义思潮渗透到新闻报道中来。

  三、要在融合中公正理性引领受众

  在传统媒体与网络等新媒体互动共生的状态下,传统媒体经常会对网络舆论进行再传播或者推波助澜,这是对传统新闻伦理的严峻挑战。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虽然已不可逆转,但传统媒体还有着严格的行业自律要求。在融合的过程中,传统媒体不能人云亦云,而是要公正、理性地去引领受众。“在这样一个全媒体时代,传统媒体需要一如既往地保持其长期培养的公信力,而不应在自由、随意的网络表达空间中丧失其新闻求真、求实精神”。[6]

  1、掌握主动先发制人。传统媒体要在网络时代扩大新闻报道的影响力,就必须熟悉、研究并利用网络新闻的传播规律。通常来说,网络媒体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理,一是事件发生后就参与报道、炒作,使事件扩大化和复杂化或者扭曲放大;二是部分社会群体原先就有某种情绪,网络媒体使这种情绪激化,引发牢骚和争议。在这种情况下,传统媒体就要掌握主动,先发制人,压缩谣言繁殖的空间,及时扭转舆论走向。传统媒体具有较高的公信力,与网络媒体相比,人们对传统媒体的依赖性和信任感更强。在事件的来龙去脉还未弄清之时,传统媒体的记者编辑要头脑清醒,不要被动地跟着网络走。要通过综合分析各个舆论场,发现真实的社会状态,主动、及时而果断地加入,及时发现可能被网络媒体炒作的热点苗头,增强有关热点的预见性,杜绝被动应付,勇于主动出击,以最快的速度抢占舆论制高点。

  2、深度解读揭示真相。传统媒体要对网上披露的新闻事件做好深度解读文章,掌握信息解释的主动权,这对揭示事件的真相会起到很大的作用。互联网时代,尤其是自媒体兴起后,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多元化,很大程度上为明辨是非提供了可能。网络媒体或许会绑架民意,扭曲事实,这时传统媒体去伪存真就显得尤为重要。报纸、广播、电视、通讯社等传统媒体是专门的新闻机构,专业新闻工作者是一种职业身份,可以帮助人们了解新闻事件背后传达的深层次意义,即对真实的信息进行分析和解释。这就需要传统媒体做好深度报道和跟踪报道,通过深度解读来揭示新闻事件的真相。

  3、加强评论创造优势。与网络相比,传统媒体的报道应该更有思想和个性,否则无法产生强大的社会影响力。这除了要坚持对新闻事件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报道外,还应该加强对新闻事件的评论,以表明传统媒体自己的观点。与网络评论的随意性不同,传统媒体的评论可以在竞争中创造优势,特别是在专业性较强的领域,传统媒体可以邀请权威专家和业界知名人士,来对发生的新闻事件进行点评。传统媒体要在抢占重大事件话语权的同时,来体现自身的思想品质、影响力和引导力。在追求个性化、专业化的同时,以独特视角和方式来增强吸引力。

  4、关注本质理性引导。无论是新闻报道还是舆论监督,传统媒体的着眼点应该是关注事件本质,理性引导受众,不能伤及无辜,否则会在新闻传播过程中出现一些异化。“所谓传播异化是指媒介传播的内容在传播过程中或受众使用过程中背离了初衷,偏离了预想方向或走向了对立面,导致传播中异化的放大。而异化的延伸表现为:人们越来越关注信息外延部分而非信息所表达的意义本身。”[7]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的突发事件在网上传播后,一些小故事在网络虚拟性、开放性、无界性、互动性等特点作用下,被一步步放大成大事件,成网上热炒的话题。传统媒体再推波助澜,舆情的发展就容易出现失控局面。如果传统媒体加以积极的引导,那么就会让主流声音吸引大批网民的关注。而传统媒体客观、公正、真实的报道,能让网上较为分散的舆论无法形成集中的社会舆论。

  任何行业都有不同的“道”。传统媒体应坚守的道义就是记者编辑的职业操守,包括正义、真实、客观、责任、敬业、勇敢等基本内容。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特殊性,决定了其坚守道义的必要性。在许多重大事件面前,传统媒体的记者编辑经受住了考验,不仅充当了信息传播者,更成了社会责任的践行者。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知情权的高度期待,使传统媒体的责任更重,对新闻工作者职业水平和职业素养的要求也更高。因此,在复杂的网络语境中,传统媒体的记者编辑更应该成为社会舆论的引领者和精神世界的塑造者。

  (作者单位:浙江省绍兴广播电视总台)

  注释:

  [1]南振中:《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改进新闻报道的着力点》,《中国记者》,2003年第3期

  [2]王金水:《网络治理范式的探讨与展望》,《政治学研究》,2012年第4期

  [3]张新宝:《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群众出版社1997版,第21页

  [4]《李天一案的非理性走向》,《中国新闻周刊》,2013年第7期

  [5]肖楠:《“微博恐惧”成普遍心态,官员最担心什么?——如何协调好微博的正能量与负效应》,《人民论坛》,2013年2月下

  [6]谢云耕、王平:《从“金庸去世”看微博假新闻的传播与应对》,《新闻记者》,2011年第1期

  [7]黄德华:《如何防范新闻伤害及其传播异化》,《宁波电视》,2012年第6期(来源:北方传媒研究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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