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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回应电商征税:对传统企业电商统一适用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7日 08:50:37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25日在北京就电商征税传闻回应称,税法对传统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是统一适用的。

  沈丹阳是在当日下午就若干经贸热点问题接受媒体联合采访时作出上述表示的。有报道称,国税总局、商务部等部门正在调研电子商务征税的具体措施,预计年内正式对网店开征5%的税收。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的义务,税法对传统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是统一适用的。”沈丹阳称,关于网店征税的具体情况,须向财税主管部门了解。

  沈丹阳当日还就日前部分电商大打“价格战”进一步激化零供矛盾发表谈话指出,企业不论采任种方式开展销售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

  近日有报道称,在京东“6·18”促销期间,因不满京东售价过低,华硕电脑公司已宣布暂停向京东供货。由于电商大打价格战,零供矛盾被进一步激化。

  “不论采任种促销手段,都应努力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保护消费者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履行好企业社会责任。如果企业在促销过程中出现了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有关主管部门会及时介入调查,依法处理。”沈丹阳说。

  沈丹阳指出,网络零售是一种新型销售方式,发展迅速,且商业模式不断创新。商务部按照“在发展中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原则,积极推动《网络零售管理条例》出台,但该条例需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需要做大量的调研与协调工作,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出台时间表。

  沈丹阳透露,商务部对拟订这个条例总的指导思想是,既要保证电子商务市场规范发展,更要努力保护企业的创新活力;凡能通过市锄制解决的问题,政府不直接干预(来源:中金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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