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记者一周前曾就微店网的合法性等问题,致函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并未收到官方对此事的回复。
在微店网看来,不管该网站运营模式是否疑似网络传销,都不应该由阿里巴巴来下裁决。“阿里在没有任何沟通的情况下,仅凭一个‘疑似’,就单方面把微店网判定为风险网站,并劫持了主流浏览器的入口,对我们的信誉影响非常大。”微店网首席执行官莫钧松说。
不得已之下,去年12月2日,微店网发出了致马云的公开信,希望得到阿里巴巴方面的回复,同时还通过几家深圳本地媒体进行了多篇幅的报道。但时至昨日,阿里巴巴方面没有与微店网进行有成效的沟通。
记者了解到,微店网创办至今,在拥有一些业内叫好声的同时,也一直疲于应对各种“口水战”。除了怀疑涉嫌传销之外,也有网友抱怨:“在试用微店网时发现商品价格完全没有竞争力,甚至多数商品比其他电商都高出很多!”
还有人担心,“微店网没有品牌效应,如何给用户信任度?售出的商品的质量品质怎么保证?实际销售、售后和客服分离,如何保证服务一致,口径一致,出现纰漏或者对不上的时候怎么办?”
“电商平台都在做各类创新营销模式,我的个人观点是,如果它在产品质量、售后、支付等方面,之前没有出现大的问题,没有引来较多的投诉,那么可以认定他是符合规定、可信赖的企业。”深圳电子商务协会秘书长高圣涵表示。
“支付宝对该网站给出风险提示,一定有它的理由,但需要给公众详细说明,不能只是弹出一个提示框,就随意给网站扣上了‘风险网站’的帽子,这样做既容易造成公众误解,也有可能误伤企业。”高圣涵建议道。
同时他还表示,不管微店网事实上或者可能存在什么问题,鉴定一个网站是否违规,是否存在交易风险,应当是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如非盈利性权威检测中心)或者公权力机关来审定,而不能由一个行业龙头企业单方面来判定。
“阿里巴巴涉嫌不正当竞争”
▶律师说法
深圳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健认为:“如果微店网所述属实,且提供的证据充分,不排除阿里巴巴及其旗下的公司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
根据工信部2011年20号令第五条,律师认为,支付宝这种行为涉嫌“恶意干扰用户终端上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捏造、散布虚假事实诋毁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产品”,已经构成侵权。
至于微店网是否涉嫌传销,法律人士介绍说,传销的认定需要有严格的程序,应当由工商、司法鉴定部门进行最终的认定,并由执法单位对涉事方进行查处。任何一家企业,不能够以自身判断来干扰用户选择。
“尽管阿里巴巴的表述只是‘疑似’二字,但以其行业地位和实质上的公信力,难免会给竞争对手造成实质性的伤害,类似这样的行为在互联网领域不止一次发生,相关单位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张健律师说。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