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1月10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 )接到用户对V+商城的投诉。投诉称,在V+商城购物卖家将客户信息公开服务态度冷漠。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是网友投诉内容:
马姓网友称在V+商城购物卖家将客户信息公开服务态度冷漠。订单号:223122500394
我2013年12月25日0:07,在V+商城下单,支付宝付款340元。下单地址为嘉兴海盐,12月27日订单在宁波签收。期间多次咨询V+客服,他们均承诺24个小时反馈回电,但悲凉的是,V+再也没有联系过我,我最后决定取消这笔单子,要求商场马上退款,客服表示无法马上退款,承诺2天后退回账户。而31日中午我收到了快递包裹,我仍然表示要取消订单。客服要求我自己承担运费、自己去快递公司寄回包裹。
后我在V+客服微博上留言投诉建议,客服却将收件人的真实信息透露在公共网络上,这种属于电商泄露隐私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现我已经将包裹寄回商家,申通快递668947249172,资费10元。V+商城送货不到位、处理问题缓慢不主动、不尊重消费者人权。V+商城剩下的只有非常抱歉。消耗顾客对自己的感情是最失败的营销。我要求V+商城立马终止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并对此进行慎重道歉以及合理赔偿。
为更好地监测电商企业用户体验案例,也给用户网购参考,凸显电商诚信,投诉平台特开设“电商315曝光台”(www.100ec.cn/zt/315_qy/),对包括淘宝网、天猫商城、拍拍网、当当网、凡客诚品、1号店、国美在线、中国新蛋网、易迅网、库巴网、唯品会等网购网站进行用户体验监测。
此外,为更好为各类电商用户做好交易警示,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即日起开通微信公众账号,欢迎关注我们唯一官方微信账号:i100ec,第一时间获取最新动态。 (文/王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