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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男子花4万元网购1岁半男孩 被判刑7个月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8日 08:44:46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庭审中,29岁的李军低着头。

  家人网上寻找引多家媒体介入,公安厅副厅长亲自督办此案

  19天后,小孩被救,坏人被抓

  卖家获刑10年,买家获刑7个月

  在广场玩耍,1岁半的小波(化名)遭遇“黑手”。他被从开封抱到洛阳,后又被人通过网络,以4万元价格卖到山东曹县。此事在网上引起热议,并引起中央和地方多家媒体关注。

  省公安厅副厅长亲自督察办案,警方19天后在洛阳抓获嫌疑人,并成功解救小波。昨天上午,开封县法院审理“5·21”拐卖儿童案,判被告人李军(化名)有期徒刑10年。另案处理的买家则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

  去车上拿个手机1岁半的孙子不见了

  昨日上午,开封县法院院长李鸿斌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来自中央及省市的10余家媒体记者现场旁听。

  被告人李军,29岁,原籍开封,后在洛阳安家。今年5月21日,开封县城关镇的李奶奶骑电动三轮车,带着两个孙子、一个孙女,到开封县世纪广场中心舞场玩。当晚8点10分,李到三轮车上拿手机,回来后发现孙子小波不见了。

  为帮家长尽快找到小孩,网友迅速在网络上转发微博,央视等媒体也先后关注此案。

  他抱孩子到洛阳4万元卖到山东

  开封县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并向我省及山东多个县市发布协查通报,并发布悬赏通告。

  警方通过排查发现,李军曾在案发当晚,独自在世纪广场附近活动,案发后第二天就失踪了,且李军的外貌特征与视频监控中的嫌疑人体貌特征相似。经查,李军曾在洛阳服役,退役后落户在洛阳生活。

  6月9日,省公安厅副厅长李法正专程赶到开封县部署破案。当天上午11时,李军在洛阳市洛龙区被抓。

  李军供述,5月21日晚7时许,他把小波抱走后,次日带到洛阳。他买玩具和食品哄着小孩,辗转多个地方。5月23日早上,李军通过网络联系上了山东曹县的孙某某,谎称自己离婚了,不想养活孩子。经讨价还价,孙某某给李军4万元钱,把小波抱走。

  卖家获刑10年买家获刑7个月

  警方迅速赶到山东曹县。经了解,孙某某长期经商,其妻子是一名教师,两人一直没孩子,但这几天他们家却在办添丁的喜宴。6月9日,趁着大摆宴席的孙某某外出送客,民警们将其一举抓获。随后,民警在孙某某母亲的住处,将被拐19天的小波解救。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军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因被告人李军系临时起意,且系初犯,综合上述犯罪事实及各个量刑情节,遂依法判处被告人李军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

  李军当庭表示不上诉。而在2013年12月13日,另案处理的收买人孙某某已被开封县法院以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孙某某也表示服判不上诉。(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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