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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快递员盗食品 被拿下受拘留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9日 09:38:02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监守自盗,竟多次利用工作之便盗窃他人快递食品,回家自食。5月6日,芜湖县公安局东湖派出所将他抓获。

  当天晚上20时许,芜湖县工业园区某快递公司连续接到顾客投诉,称经由该快递公司邮寄的食品没有收到,公司负责人报警。东湖派出所民警通过监控发现了问题,公司一名搬运工在做完自己的工作后,没有在岗位上继续工作,而是迅速跑到停放在旁边的货物运输车里,下车时,衣服里却变得鼓鼓的,明显是藏了什么东西。

  经工作人员核对,发现车厢里有货物丢失,民警依法将这名搬运工传唤至派出所。经查,今年53岁的钱某是芜湖县花桥镇人,在该快递公司上班仅几个月,今年2月份,钱某发现有很多人快递食品,于是利用工作之便多次盗窃顾客的食品,随后带回家食用。

  目前,钱某被处以罚款2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来源:大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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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食品盗窃快递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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