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有些外国药品在我国的正规药店并无销售,却出现在经营海外代购业务的网店里。昨日,经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网上非法销售国外品牌儿童药的王某被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罚金2000元。
2012年6月,王某注册了一个名为“宝妈母婴代购”的网店。刚开始主要销售婴幼儿服饰、玩具等产品,均为王某亲自通过外国购物网站“海淘”而来。由于货品正,价格公道,网店生意蒸蒸日上,半年后便升级为三蓝钻卖家。
2014年3月份,网店扩大了经营范围,开始销售从美国网站购进的儿童止咳糖浆以及儿童感冒滴剂等日常药品。由于信誉良好,这批海淘药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卖出10多瓶,这让王某十分欣喜。
然而,没过多久,几名警察敲响了王某的家门,以涉嫌销售假药当场将其抓获,并在其房屋内查获尚未销售的海淘药品共35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经过审查验收,并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认证资格证书方可经营。而王某作为个体户,并未取得药物代购的资质。
此外,她所代购的感冒药在国家药监局网站上并无药品引进的备案记录,即属于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应按“假药”论处。根据案件情况,王某的销售行为已达到需追究刑事责任标准。
昨日,经丰县检察院以销售假药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判处王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罚金2000元。(来源:彭城晚报 文/张元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