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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称金逸电影施行霸王条款 过期不退款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8日 16:01:50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11月17日,用户方先生向“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发来求助,称金逸电影霸王条款,过期不退。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方先生投诉事实:

  订单号:JYW31220978154011

  本人于金逸电影官网上购买的电影票2张,会员卡优惠后价值150 RMB,购买后收到订单及验证码的短信,并无说明过期不退,官网排期是2天。

  中间出现错误,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且金逸网站未作出过期提醒,该2张电影票日期选错,客服单方面给出的答案是本人应负全责。

  我就想说,难道我没有消费任何东西就应该买单吗!金逸也应该有责任作出提醒,我现在认为金逸是店大欺客行为!霸王条款!本人未消费,强烈要求退款!另外,打客服电话,2014-11-15日的001号客服多次强挂电话。

  为了方便用户及时反馈电子商务交易中出现的问题,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开通新浪微博投诉通道,欢迎@电商维权顾问。(文/圈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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