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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关于开展2014年度“十佳网店”评选活动的通知》全文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3日 09:08:50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随着我市“电商换市”工作的深入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涌现出一批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看好的电子商务企业和网店。为通过示范带动推进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十佳网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淘宝天猫、易趣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开设的个人网店、企业旗舰店、专卖店或专营店。

  二、申报条件

  (一)在江山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

  (二)网店运行规范稳定,正式运行1年以上,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一定的经营规模,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年交易额在200万元以上;

  (三)网店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完善服务流程;建立了产品质量控制和追溯体系;自建平台企业还应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建立了消费者交易纠纷化解机制;

  (五)按规定向商务等相关部门提供有关资料、报表,全力配合电子商务发展相关工作开展。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申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15年1月25日。

  (二)审核。市商务局负责对参评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查看、现场咨询,于2015年1月30日前审核确定入围名单。

  (三)联评。市商务局于2015年2月10日前会同市财政局、经信局、农业局、团市委、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单位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照评审标准对参评江山市“十佳网店”的入围单位(或个人)进行综合评估,并报经市电子商务产业推进工作小组,按评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审定2014年江山市“十佳网店”入选名单。

  (四)公示。联评结束后,将通过江山信息网、江山电子商务协会网站和江山新闻网对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电子商务产业推进工作小组发文公布。

  四、申报材料

  (一)江山市“十佳网店”评选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网店基本信息材料,包括网店等级、成交数据额等,成交数据额需提供网店后台;

  (三)其他按要求应当提供的材料。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广泛宣传发动,积极推荐参选。同时,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挖掘和宣传电商精英,为推动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稿,请于2015年1月25日前报送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联系人:周夏彬,电话:4018632,邮箱:394775032@qq.com)。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参评资格。

  2015年1月13日 (来源:今日江山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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