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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阿里巴巴的互联网+法律生态保护网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5日 09:33:23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制图/高岳

  2014年11月12日零时,全国媒体都在屏幕前屏住呼吸,杭州阿里巴巴交易大厅内,电子大屏再度打开,天猫“双十一”数据最终定格在总成交额571.12亿元,再次刷新历史。

  这个数字相当于,一天之内,全国每人花了42元,而由此产生的2.78亿个包裹,连起来能绕地球两圈。

  是什么让如此巨大规模的资源配置有序进行?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反复提到的一个词,或许能给出答案——阿里的生态系统。

  又是什么力量,在保障着这个互联网生态系统得以高效运转?《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后发现,其背后是用“互联网+法律”织就的一张生态保护网。

  以竞争推进保护

  2014年3月15日起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亮点之一就是确立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而早在立法之前,淘宝就已经开始推行七天无理由退货、全网消费者保障等影响深远的制度。

  阿里巴巴集团合伙人、法务副总裁俞思瑛介绍,阿里巴巴价值观的第一条是“客户第一”,归根结底,就是如何为用户创造价值。但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一方面面临现有法律不能支撑创新的尴尬;另一方面大量新问题扑面而来,必须给出答案。

  以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的发展为例,淘宝以其独特的实践,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制度性进步。

  2007年3月15日,淘宝首推“消费者保障”项目,卖家将一定金额的资金冻结在消费者保障金中,卖家承诺,一旦消费者发起维权,卖家没有妥善处理,且平台裁定卖家承担责任时,平台可动用消费者保障金先行赔付,依据规则卖家将受到相应扣分处罚。

  到当年年底,消费者保障金没有被动用过一笔,这意味着加入该计划的卖家在消费者保护方面得到认可。这意味着“消费者保障”项目获得巨大成功。用淘宝当时的话说,实现了让“好买家浮出来”的目标。

  此后,淘宝网又陆续率先推出全网消费者保障、“七天无理由退货”、“假一赔三”等一系列后来对法律发展影响深远的举措。

  在实践中,对于消费者维权的响应,也在短短几年内从十五天缩短为七天、三天,直至发展到今天的“极速退款”,即:达到一定会员级别的买家只要发起维权,即刻由平台先行垫付退款。

  网络购物的发展,实际上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断改善、赢得消费者信赖的过程。市场的良性竞争、市场的契约自治,彰显出互联网法律的活力与创造力。

  关键在于重视规则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比如,要享受到“极速退款”,首先需要消费者信用良好。大数据之下,消费者是否存在恶意消费,信用状况是否良好等等,成为其是否有资格享受更多服务的基础。

  “所以这套机制总体是一个激励机制,能够让人有动力去提高自己的信用,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当信用越好时,就越能享受到别人享受不到的服务。”俞思瑛说。

  目前,淘宝的规则极为丰富,涵盖了在淘宝上从注册到交易完成会遇到的所有问题,并且十分个性化。

  但即便如此,在俞思瑛看来,“网络购物的规则”,仍需进一步升级。最理想的制度是我们可以预见所有的边界,而没有去违反的意愿和可能性。

  云印技术保护商家版权

  在阿里,以产品与服务的创新体现互联网法律创新的案例比比皆是。在不断加大消保力度的同时,阿里对其平台卖家的权益也没有忽视,利用云印技术保护版权是技术驱动法律创新的又一典型案例

  在阿里的平台上,至少有10亿件商品,而每一件都会有对应图片,有些还不止一张。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图片都可能直接产生效益。比如,淘宝、天猫上的时装模特“淘女郎”对服装价值的表现,使得相应服装能够受到市场热捧。

  随之而来,如何防止图片被“移花接木”,对权利人进行保护,就成为阿里团队需要解决的问题。

  对此,从2013年开始,阿里巴巴建立起全球最专业的图片侵权假货识别系统,即淘宝网自主研发的隐形数字水印技术——云印,以及知识产权线上维权通道“IPR投诉平台”。

  阿里巴巴集团高级法务专家陈文煊介绍,“该平台集合了权利人资质提交验证,权属备份,反通知处理,数据分析等众多功能于一体,对图片采取实拍保护。”

  具体的程序并不复杂,陈文煊说,“首次上传图片的卖家(原创者)只要将图片上传,机器会自动进行初审,再由人工对它进行简单的复审之后,系统会给图片加上‘云印’,保存在阿里巴巴的数据库,并实时进行监控。”

  传统的图片版权保护并不容易。但在云印技术下,权属清晰,权利人进行授权或者维权,很简单就能够实现。

  大数据开启打假新时代

  技术与法律的结合,使得诸多社会难题的解决有了可能。在关注度最高的打击假货领域,更是如此。

  马云曾说:“对电子商务而言,解决假货问题只能靠互联网。今天去一些假货集团调查一下,他们最怕的是到淘宝网去卖,很简单,阿里巴巴很快能查出谁在卖谁在生产,通过这些数据,公安马上就扑上去了。线下你很难找到谁在卖假货。”

  2014年12月23日,阿里巴巴首次向社会全方位揭秘了其打假模式。其中,最核心的部分则是大数据打假。

  阿里巴巴集团法务专家王琼飞介绍,“所谓大数据打假,就是通过智能图像识别、数据抓取与交叉分析、智能追踪、大数据建模系统等技术,将假货从10亿量级的在线商品中捞取出来。”

  这一模式,既包含大数据建模等技术手段,也包括账号认证溯源、神秘抽检等完善的管理保障体系,以及与消费者、商家、权利人和政府部门等生态体系参与者的联动机制。

  比如神秘购买抽检制度中,阿里巴巴专门招募了来自全国各地各行业的数千名志愿者队伍,以普通买家的身份购买大数据分析追踪的嫌疑商品,权利人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商品真伪和质量进行鉴定和检测。如果回馈的鉴定报告认定是假货,平台将做出相应处理。

  “在发现一些售假特别严重的商家时,我们也会把它提供给一些政府执法部门,联动进行线下打击。”阿里巴巴集团安全部高级经理李晶说。

  正是在大数据打假的支撑下,2014年12月16日,淘宝对外公布,其联手上海福建浙江湖南等地公安机关,运用大数据查获一起网售假冒运动鞋案件,涉案总价值2150余万元。据统计,2014年,阿里主动提供的信息就有1000多条,最后逮捕售假的商家达400多个。

  无论是消费者权益保护还是商家权益的保护,与传统的法律保障、权利实现机制最本质的区别在于,阿里将法律规则的发展与法律权利的落地与互联网思维紧密结合。

  在俞思瑛看来,只有权利能够以相对低的成本、有路径去实现,立法、法律才有价值。阿里则通过技术创新和大数据驱动实现着这样的目标。(来源:《法制日报》 文/余瀛波;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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