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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报:中金公司:指导意见出台 互联网金融迎来规范与有序发展阶段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1日 15:45:27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事件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互联网金融迎来规范与有序发展阶段。《指导意见》确立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在肯定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新的同时,也明确了互联网金融依然从属于金融范畴从而存在与之对应的风险属性。

  评论

  1、随各细分领域的具体指导政策陆续出台,互联网金融创新将更有规可寻,为创新带来了更少的不确定性和稳健的发展路径。尽管监管规则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束缚创新步伐,但考虑到金融市场风险具有隐蔽性、广泛性与突发性等特征,适当的监管更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由于没有突破规则底线的无序竞争带来的潜在威胁,我们相信领先企业的创新投入将更加集中或获得更长时间的持续性,其创新成果也将更加丰富、成熟。

  2、支付、证券、银行等领域的互联网创新相对稳定,此次政策对其监管要求与此前预期基本一致,但网络借贷(P2P)则将因为监管政策趋严可能面临大规模洗牌。支付、银行、证券等领域的互联网金融形态相对稳定并拥有相对应的监管部门,P2P领域的监管则处于缺位状态,这也是导致P2P平台野蛮生长并出现“跑路”等违法现象的原因。《指导意见》明确了对P2P的监管思路并指定银监会为监管单位,规范性的加强会导致P2P进入一轮洗牌阶段,P2P将告别野蛮生长时代。

  3、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在金融创新上的差距缩小,IT投入将继续加速增长,金融IT企业在与传统金融机构合作的商业模式也将迎来一轮创新。互联网金融使得金融行业面临来自外部互联网企业的竞争,利率市场化则使得金融行业内部的竞争加剧。IT技术是提高经营效应的工具,更是金融机构进行业务模式创新的支撑载体。金融机构将继续加大IT投入,金融IT企业则由于下游竞争的加剧可以获得更高的议价能力,从而能够通过技术支撑直接参与金融机构客户的业务创新,还有可能参与金融服务业务运营探索出新的合作商业模式,进一步带来企业价值的提升。

  4、维持推荐用友网络、恒生电子等行业龙头企业。监管加强将使得互联网金融行业竞争加剧,并可能加大与传统金融行业或者牌照方的合作。拥有一定的客户数据资源、牌照资源的金融IT公司在探索互联网金融的道路上有望获得显着优势。维持推荐拥有客户资源并结合互联网金融使之变现的行业龙头企业,如用友网络、恒生电子。(来源:中金公司;文/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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