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00EC>>【电商预警】网购电影票售出不退 订票须三思
【电商预警】网购电影票售出不退 订票须三思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3日 08:55:43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日前,时刻新闻记者从长沙工商局了解到,随着暑期来临,电影院逐渐火爆,观影过程中有两种消费情况值得注意。

  会员卡莫名失效,可要求激活或退款

  市民唐先生于2014年在某影城办理了会员卡,凭卡可优惠购票。

  今年5月,他用卡购买电影票,却被告知已经过了一年有效期,会员卡失效,要想继续享受优惠购票的话,需要重新花198元办卡。

  唐先生只好用原价购买电影票,并向12315投诉。经过开福工商分局通泰街工商所进行调解,该影城同意激活会员卡,并补偿消费者4张VIP电影票。唐先生接受了该处理结果。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公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电影院对会员卡设置1年有效期,应及时告知消费者。消费者可要求将过期的会员卡激活,如会员卡内有余款,余款相当于预付款,可要求退款。电影院不能利用格式合同强制消费。

   网购票售出不退,消费者订票须三思

  如今,购票渠道增多,网络购票成为流行方式。日前,市民刘先生在某购电影票网站,购买了3张电影票的电子券,花费105元。

  但是因为中途有事,无法观看电影,于是,向网站申请退票,但遭到网站的拒绝。刘先生致电12315以后,通过高新工商分局协商才将票退掉。

  长沙工商提醒,很多网购电影票网站在出票过程中会告知消费者,电影票“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电影票具有时效性,消费者购买过程中,相当于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如果要解除合同,须双方协商同意,或电影院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存在故意欺诈、无法按承诺履行合同等行为。

  消费者因为自身原因无法继续观看电影的,经济损失理应由自己承担,所以订票时自己要想清楚。

  今年以来,长沙工商局受理文化娱乐服务投诉78起,其中放映服务投诉23起,占29.5%,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53.3%。主要问题为会员卡失效,卡内余额不退,不按承诺履行价格或服务,售出电影票不退等。(来源:红网)

网经社联合A股上市公司网盛生意宝(002095.SZ)推出消费品在线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该产品具有按需提款、按天计息、随借随还、专款专用、循环信用贷、全线上流程操作等特点,解决消费品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下游经销商/网店因库存及账期造成的流动性差“痛点”。》》合作联系

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DATA.100EC.CN,注册免费体验全部)基于电商行业12年沉淀,包含100+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数据,150+独角兽、200+千里马公司数据,4000+起投融资数据以及10万+互联网APP数据,全面覆盖“头部+腰部+长尾”电商,旨在通过数据可视化形式帮助了解电商行业,挖掘行业市场潜力,助力企业决策,做电商人研究、决策的“好参谋”。

【投诉曝光】 更多>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网经社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网经社;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NEWS@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平台名称
        平台回复率
        回复时效性
        用户满意度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