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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投诉天猫超市 称货物丢失逾月且未给消费者赔偿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1日 14:37:10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5年9月6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天猫超市的投诉称称货物丢失逾月且未给消费者赔偿。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事实:

  订单号: 1128935250640073。我于2015年8月1日在天猫超市购买了食品与日常用品,邮寄到北京密云。物流被拆分为两个包裹,其中一个价值15.54元的包裹于8月3日被我签收,但是另一个价值98.37元的包裹我并没有签收,物流状态却显示为已签收。于是从8月4日起,我和天猫超市以及天猫超市物流进入们漫长的反复的退款申请,至今,天猫超市仍拒绝退我未收到货物的全款。8月4日,致电快递员张杰,快递员说帮我找找。

  8月6日,快递员回电,您的物品已丢失,请您在网络申请退款,于是申请退款>>8月7日,退款申请第一次被拒绝,致电天猫超市客服,客服说马上会有专员为我解决,重新申请退款;自此之后申请过近十次退款,并二十余次致电天猫客服,天超市客服人员始终回复会有专员为我解决,但是专员直到8月26日给我打电话,说不是天猫超市的责任,请直接联系快递员让快递员赔偿,讲责任退给了快递员,而督促解决问题的人仍然是我。

  打电话给快递员,快递员张杰承诺会将丢失包裹的全部物品金额返还给我,说明天送货过去的时候直接给我现金>>后来,快递员将我的电话号码设置为黑名单,我一直打不通,用我同事手机打,一听说是我立马挂电话。

  又是十天过去了,天猫客服给我的回话仍然是请申请退款,然后退款被拒绝。后记:丢一百块钱我们也去就抱怨两句过去了,没有人真的会回去找。但是由于我对天猫超市服务的信任,将这个丢一百块钱的痛苦延续了一个月,我申请消费者协会为我解决,不让天猫超市逍遥法外,不让这种恃强凌弱的事情在发生。

  (www.100ec.cn/zt/upload_data/bgk/20150826.pdf)监测统计,蜜芽宝贝、易迅网、小米、当当网、贝贝网、优购网、唯品会蘑菇街、华为商城、保税国际淘宝/天猫、皇家空港,用户投诉解决率均不到一半,是今年上半年度用户满意度相对排名靠后的TOP20网络零售商。(文/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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