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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网购硬盘部分非正品 卖家和淘宝连带被诉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2日 09:58:00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原告邰某因在淘宝网购买的六块硬盘中有三个硬盘非正品,在与卖家多次协商退换货的几个月中,卖家以各种理由推托但仍不予退款或邮寄正品货物。于是,邰某将卖家阮某及淘宝公司起诉至门头沟法院,请求判令卖家阮某退还货款1347元,阮某及淘宝公司连带赔偿三倍货款。

  原告邰某诉称,其欲购买正品行货seagate希捷硬盘,便在淘宝上一家名为“太平洋XX数码”商户购买6块硬盘,每个硬盘442.5元,含邮费总价2655元。为享受支付宝提供的银行卡优惠活动。与商户协商后,邰某同时使用2个淘宝账户,每个账户分3次拍下产品,每个产品价格221.3元。等邰某收货后才发现,其中有三块硬盘的标签不是希捷,而是1块西数、2块戴尔。经邰某与商户多次协商,商家同意换货,但一直以“老板不在,外出旅游”、“现在缺货,需要再等等”为由,推托此事长达几个月之久。见此情况,邰某要求退货,商家称邰某的行为是银行卡套现不能全额退款。无奈之下,邰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卖家退还3个硬盘货款1347元,卖家和淘宝公司连带赔偿三倍货款的经济损失4041元。

  被告阮某未提交答辩状。

  被告淘宝公司提交的答辩状称:一是淘宝公司在整个买卖合同中系信息发布平台的服务提供商,是依法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的;二是买卖合同的相对方是商户阮某和邢某,此事与淘宝无关;三是淘宝在商户作为会员入驻前已尽到事前身份审查的义务;四是淘宝作为网络服务的提供商,对相关商品的宣传广告并未参与制作、编辑或者给予推荐,且淘宝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对相关涉嫌侵权的行为无预见能力,不应当对商户阮某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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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淘宝售假违法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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