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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P2P网贷在中国异化的四个阶段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3日 09:02:05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导语:近年来,P2P平台大量涌现,使得行业竞争愈演愈烈,据第三方数据平台统计,2010年国内P2P平台数量为10家,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平台数量快速增长,年底分别达到50家、200家、800家;2014年底激增到了1575家,截止2015年9月,国内市场P2P平台的数量达到了2417家。

  行业乱象横生,同质化泡沫严重,问题平台也不断出现,过度竞争、诈骗、经营不善等问题频繁发生,阻碍了行业的创新发展。报告指出,随着P2P市场规模扩大,参与P2P业务企业数量暴增,P2P网贷平台乱象也由此而生,同质化竞争严重。

  伴随着此前《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的出台,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在全国各大智库中率先出版“互联网”智库系列图书,本文摘选自详解“互联网+”系列丛书的金融著作——《互联网+普惠金融:新金融时代》(www.100ec.cn/zt/hlwhpjr/)。据目前全国新华书店、机场中信书店,天猫京东、当当、亚马逊中国苏宁易购淘宝、微店、拍拍各大O2O渠道全线热销中,位居畅销书排行榜前列。以下是本章节抢先试读:

  P2P网贷缘何在中国异化

  P2P网络借款。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所谓P2P网贷,是指从事点对点信贷中介服务的网络平台。平台有多个作用,包括发现资金、项目和客户,使借贷人可以通过平台寻找到有出借能力并且愿意基于一定条件出借的人群。网络贷款平台可以提供确定借贷的条款和准备好必需的法律文本服务。

  更重要的是,网贷平台可以帮助贷款人通过和其他贷款人一起分担一笔借款额度的方式来分散风险,还能帮助借款人在比较充分的信息中选择有吸引力的利率条件(颇有些比价购买二手车的意思)。同时,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作为中介平台的回报。网络贷款平台旨在为那些碍于面子不好意思签订详细借贷合同的用户搭建一个公平交易的平台。在借贷双方之间,网站主要起到一个见证人的作用。

  P2P是互联网金融典型债权商业模式,它类似于淘宝天猫电子商务,后者是商品卖家与买家通过淘宝平台达成交易,前者则是资金需求方与资金供给方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完成交易。这种债权类直接融资模式对原有商业模式形成了冲击,补充和改良了原有的商业模式,这有利于金融的改革与发展。

  最早P2P网贷起源于英国,之后在美国发展壮大。最早的P2P网贷,投资者的钱是不进入P2P网站的账户的,而是直接给贷款人。

  在美国,有完善的征信系统,P2P网站通过民间信用机构的信用报告来核实贷款人的还款能力,保证平台上的贷款人的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P2P网站在其中只收取手续费。

  随后发展到德国和其他国家,其典型的模式为: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资金提供者获取利息收益,并承担风险;资金借入人到期偿还本金,网络信贷公司收取中介服务费。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加速发展,现有的银行业已经无法满足当今社会的需求,加之银行贷款手续繁琐,到款时间长,对于一些小额贷款不重视等等因素,社会一批网络贷款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

  P2P网贷和传统金融业

  助力金融改革:在社会发展中,小微企业的作用总是无可估量的。小微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贡献了中国60%的GDP和50%的税收,但95%的小微企业没有与金融机构发生任何借贷关系。

  传统金融行业在普惠小微企业的融资方面上属于空白状态。传统金融行业的高门槛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是难以跨越的鸿沟。与此同样存在的问题是,作为普通理财人来说,传统金融同时也存在这样的鸿沟,投资信托高门槛,而股票、基金也有局限,这就产生了双向不联通的状态。

  P2P网络借贷的出现与迅猛发展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起了重要作用,是我国民间金融模式创新的重要尝试。P2P借贷其实是将民间借贷网络化,是典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互联网技术促进了金融脱媒和金融民主。P2P公司作为典型代表,将传统的民间借贷延伸,部分满足了经营消费个贷需求和大众理财需求,借贷双方作为参与者,在信息相对对称的市场中,自由地获取金融服务。P2P借贷平台作为中间服务方,为P2P借贷双方提供促成交易的服务,也在一定程度上扮演着金融中介的角色。在传统改革由上而下不能顺利进行的时候,P2P平台的出现突破金融中介的束缚,由下而上加速银行业的改革与发展,这种现象常常被称为“鲶鱼效应”。

  促进直接融资:未来15~20年内,以P2P网贷所代表的直接融资模式,将抢占以传统银行为主体的间接融资市场份额。

  银行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就是收支结算的手续费及借贷交易利差。初期银行由于规模效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边际成本,提高了效率和资源利用率。随着电子支付兴起,以电子货币为核心的虚拟货币逐渐为人们所接受,进而推动整个社会效率进一步提高。随着时代的发展,纸币将不再成为人们从事经济活动进行支付交易的主要方式,将逐渐被便捷的电子货币所取代;银行传统的支付结算业务,也将被专业电子支付公司取代。而随着海量数据的收集、获取、整理、分析及存储功能的日益成熟,使得计算机完全具备智能化按需分配、处理资金以及满足供需双方所有需求的能力,从而势必将取代银行需要依靠人工完成的借贷流程。

  以上因素都将促使传统银行体系的两大基本功能被更加专业、高效的互联网模式及信息技术所颠覆。而间接投融资模式的市场份额也将因为存在着模式上效率无法最大化的硬伤被直接投融资模式所侵占。

  P2P网贷作为直接投融资模式的代表,其利用互联网技术、智能手机和个人电脑的普及所带来的便利性和跨地域性等优势,大大提高了运营效率和资源利用率,降低了借贷交易成本。这些无疑将对中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起到推动作用。

  融资渠道对比:从融资的角度来说,二八定律是存在的,大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分别占信贷余额的80%和20%,大企业不差钱,融资渠道广泛,方式多样,额度高,利息低。而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受困于无抵押无担保无信用,融资渠道狭窄,资金困局难解,导致经营障碍。

  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贷、P2P网贷平台和电商贷款的优劣对比:

  ◎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多是单笔授信、单笔使用,不可循环,并且审批时间长,下款速度慢。同时,银行考虑到资金安全问题,贷款主要投放给大中型企业,小企业仅占20%左右,微型企业更加困难。

  ◎小贷公司:一方面,国内3000多家小贷公司的贷款规模远远不能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并且受政策所限,除浙江重庆等少部分地区外,大多数小贷公司的融资比例仍为50%,制约了小贷公司的业务发展,相应的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也受到限制。另一方面,小贷公司考虑到自身的业务风险,对贷款条件也有一定的要求,而且贷款利息不低,以上海地区为例,一般如汽车抵押、红本抵押等有抵押品的贷款,月费率在1.5%以上,纯信用贷款月息超过2%,并且对客户要求高,条件严,获贷客户少之又少,部分贷款利息已达到高利贷的下限。

  ◎民间借贷:除去亲朋好友的免息借款外,一般民间借贷是不需要抵押品的,但有可能需要中间人担保。年化利率在20-30%之间,短期借款的年化利率甚至高达80%以上,在沿海地区如浙江福建等地,一度出现30%的月利率借款,比高利贷还高。企业以如此高额成本的资金进行运营,几乎不可能存在盈利空间。

  ◎电商融资:目前的电商平台贷款模式主要有与银行、网贷公司等的合作模式,如慧聪、生意宝敦煌网等,以担保公司为平台内的客户贷款进行担保。从贷款利息的角度来看,相较同类银行贷款产品,有所上浮。

  ◎网贷平台:选择优质的P2P平台,不仅能够快速的获得贷款,也有利于信用等级的积累,借款额度的提升。信用等级越高,即使利息相对较低,也能够获得足够的投资人投标。

  中国P2P网贷的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萌芽期2007年国内首家P2P网络借贷——拍拍贷平台在上海成立,同期还有宜信红岭创投等平台相继出现。这一阶段,全国的网络借贷平台大约发展到20家左右,活跃的平台只有不到10家。截止2011年底月成交金额大约5个亿,有效投资人1万人左右。

  网络借贷平台初始发展期,绝大部分创业人员都是互联网创业人员,没有民间借贷经验和相关金融操控经验,因此他们以信用借款为主,只要借款人在平台上提供个人资料,平台进行审核后就给予一定授信额度,借款人基于授信额度在平台发布借款标。但由于我国的公民信用体系并不健全,平台与平台之间缺乏联系和沟通,随之出现了一名借款人在多家网络借款平台同时进行信用借贷的问题。

  第二阶段高速发展期进入2010年后,随着利率市场化、银行脱媒以及民间借贷的火爆,网络借贷平台开始发生变化,一些具有民间线下放贷经验同时又关注网络的创业者开始尝试开设P2P网络借贷平台。同时,一些软件开发公司开始开发相对成熟的网络平台模板,弥补了这些具有民间线下放贷经验的创业者开办网络借贷平台在技术上的欠缺。国内网络借贷平台从20家左右迅速增加到240家左右,截止2012年底月成交金额达到30亿元,有效投资人在2.5到4万人之间。P2P网络贷款呈现出爆发性的态势,大量的P2P贷款平台在市场上涌现。

  由于这一阶段开办平台的创业者具备民间借贷经验,了解民间借贷风险。因此,他们在吸取前期平台的教训的基础上,采取线上融资线下放贷的模式,以寻找本地借款人为主,对借款人实地进行有关资金用途、还款来源以及抵押物等方面的考察,有效降低了借款风险,这个阶段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业务基本真实。

  第三阶段缓慢发展期截至2013年底,网络借贷系统模板的开发更加成熟,这阶段上线平台的共同特点是以月息4%左右的高利吸引追求高息的投资人,这些平台通过网络融资后偿还银行贷款、民间高利贷或者投资自营项目。

  由于自身融资的高息加剧了平台本身的风险,再加上缺少必要的监管和法规约束,2013年10月份一些网络借贷平台集中爆发了提现危机,严重的甚至面临倒闭,给我国正常的金融秩序带来不利影响。而幸存下来的P2P网络贷款公司将具有更多的话语权。

  第四阶段正规运作期2014年,国家表明了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态度,并在政策上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给予了大力支持,使很多始终关注网络借贷平台而又害怕政策风险的企业家和金融巨头开始尝试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组建自己的P2P网络借贷平台。2014年P2P网络借贷平台集中上线期应该在8月份左右。据统计,截止2014年12月底全国P2P网络借贷平台每月资金成交量已经超过370亿元,平台数量达到1575家,活跃投资人数和借款人数分别达88.20万人和17.85万人。此外,据悉,未来两年内,有关P2P贷款的法律法规将会出台,试点将会增多。本章节出选自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出版的”互联网+“智库系列丛书金融版《互联网+普惠金融:新金融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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