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00EC>>【法律案例】淘宝店主售假 被LV诉至法庭要求赔25万
【法律案例】淘宝店主售假 被LV诉至法庭要求赔25万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5日 13:43:01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记者上午从海淀法院获悉,经营淘宝店的梁某某、梁某、韩某因销售假冒LV围巾、皮包、鞋子等,被提起公诉;目前被LV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

  原告称,“LV”是世界著名的高档品牌。2011年7月起,梁某某在其淘宝网店中,销售各类假冒商品,并安排梁某负责网店日常管理、接单等工作。自2013年2月起,梁某某陆续从韩某处购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进行转售,涉案金额共计一百余万元。

  2014年,因销售假冒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梁某某、梁某、韩某被提起公诉。

  原告认为,三人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向原告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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