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摘要:近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共享经济时代,红包不仅意味着促销,更是社交和共享。对于支付宝来说,社交一直是它的“短腿”,而今支付宝看中的正是用户的社交关系链。
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网络“红包”亟待规范回归本质最重要》
红包大战”的背后存在着移动支付领域的安全隐患问题,网络红包涉及资金转移是否征税、起征点等税收问题,沉淀资金及利息的归属问题等。另外,有些商家发放红包只是为了获取用户,在此情况下,商家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明确个人信息收集的方式、用途,征得用户的同意并严格保密,否则也可能触犯刑律。
从2015年微信“摇一摇”到2016年支付宝“咻红包”,“抢红包”再度成为今年的春节热词,而且互联网巨头之间的“红包大战”愈发激烈,其收发总量再创新高。
根据微信公布的除夕红包数据显示,当日微信红包的参与人数达到4.2亿人,收发总量达80.8亿个,是2015年的8倍。2016年支付宝成为央视春晚的独家互动平台,其公布的数据显示,除夕夜支付宝“咻一咻”互动平台的总参与次数达到了3245亿次,是2015年春晚互动次数的29.5倍。截至2月8日中午12时,百度钱包福袋被开次数达112亿次,其中现金达3亿元;拍福互动累计收到9200万张福字和笑脸;用户通过手机百度喊百度钱包福袋的语音互动次数累计达3.2亿次。
除了互联网巨头BAT外,其他企业、媒体公众号今年也加入到“红包大战”之中。有的电商平台还推出了保险、理财类非现金红包,派发消费券、代金券等非现金网络红包的方式。
小小的红包,为何会让互联网巨头们挥金如土?
2015年春晚,腾讯花了5000万元获得红包项目冠名,成功地用低于预期的成本换取了大量用户。借助红包产品,腾讯支付业务迅速发展。正因为微信红包与带有浓重人文情怀的节日社交场景进行融合,使其在不到三年的时间,从最初的一个节日应景小产品,发展成为“新年俗”,也成了一种市场化的产品。而与微信相比,支付宝等电商平台的弱势环节在于好友关系链的不完善,因此,今年支付宝斥巨资抢下猴年春晚独家合作权,加强构建社交关系链。
网经社主任曹磊表示,共享经济时代,红包不仅意味着促销,更是社交和共享。对于支付宝来说,社交一直是它的“短腿”,而今支付宝看中的正是用户的社交关系链。
事实上,不仅是互联网巨头希望在“红包大战”中分得一杯羹,不少手机硬件和软件商也是想着法子帮助用户抢红包。如魅族、奇酷、中兴等厂商开启了各自的红包提醒功能。
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互联网企业在移动支付市场的地位决定着其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地位,而以支付为基础,互联网巨头将拥有更广泛的“狩猎圈”。一直以来讲求含蓄表达的国人,现在已经习惯了用网络红包来表达感情、维系关系,新年红包自然也就成了各个移动支付平台的必争之地。
“对于互联网巨头来说,利用红包来‘圈地’,撬开更多的移动消费使用入口,同时借此让用户熟悉各种新的营销和互动方式,从金融服务衍生到其他生态服务中去,从而形成一个用户倒流闭环。”业内人士刘国信告诉本报记者。
其实,红包大战既是营销之战,也是用户之战,更是移动支付之战。互联网巨头间对于红包活动的不断营销升级都是为了争夺更多用户,用户的抢夺最后皆是为移动支付市场“圈地”作铺垫。
不过,在“红包大战”的背后,面临诸多问题。比如,“抢红包神器”的出现,一方面存在安全问题,另一方面使用第三方软件抢红包本身属于违规行为,对于屡次使用者,微信会暂时将其微信账号关闭。更值得注意的是,其背后存在着诸多的法律问题,亟待厘清,加以规范。
据360手机安全中心监测发现,在春节抢红包类恶意软件的高发期,有近4000款手机恶意软件打着“抢红包”的旗号在手机中肆意作恶。这些软件可以得到用户的微信聊天记录、电话记录和短信信息,而这些信息的泄露存在着很大的法律风险。
在刘国信看来,“红包大战”的背后还存在着移动支付领域的安全隐患问题,网络红包涉及资金转移是否征税、起征点等税收问题,沉淀资金及利息的归属问题等。另外,有些商家发放红包只是为了获取用户,在此情况下,商家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明确个人信息收集的方式、用途,征得用户的同意并严格保密,否则也可能触犯刑律。
刘国信认为,若使“红包”能够合法有序地走下去,亟待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对运营商、收发人、金额限制、监管责任等进行详细界定与进一步规范。(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文/李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