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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监管层的“分享经济”观念:用互联网思维实现共赢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9日 16:36:46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导读:近日,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国家信息中心三家在北京联合发布的《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2016》说:“预计未来五年分享经济年均增长速度在40%左右,到2020分享经济规模占GDP比重将达到10%以上。”

  报告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分享经济市场规模约为19560亿元(其中交易额18100亿元,融资额1460亿元),主要集中在金融、生活服务、交通出行、生产能 力、知识技能、房屋短租等六大领域。分享经济领域参与提供服务者约5000万人左右(其中平台型企业员工数约500万人),约占劳动人口总数的5.5%。 保守估计,参与分享经济活动总人数已经超过5亿人。

  报告对“分享经济”进行定义,认为分享经济是指利用互联网整合、分享碎片化闲置资源,满足多样化需求的经济活动总和。总结了分享经济的六个特征:

  ①、分享经济基于互联网平台,离开互联网,分享经济将不复存在;

  ②、主体是大众参与,分享经济供需双方都数量众多,收益群与需求群形成互动;

  ③、对碎片化资源的整合与分享;

  ④、使用权和所有权相分离;

  ⑤、市场发展取决于用户体验,主要体现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快捷、低成本,另一方面是公开、透明、可追溯;

  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文化理念和发展基础,不同于传统经济。

  报告认为,全球分享经济尚处在起步阶段,未形成稳定的格局。从地区发展的角度看,美国是分享经济发展的领头羊,但欧洲亚洲各国的平台企业也在迅速崛起,全球竞争格局仍处在快速变化中。

  “一是产业初具规模,未来潜力巨大;二是扩展迅速,平台数量持续上升;三是交通出行发展较快,示范引领作用凸显;四是本土企业创新崛起,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报告总结中国分享经济发展的四大特点。

  在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杨一心看来,中国分享经济具有后发优势。

  报告提出,中国发展分享经济有四大有利条件:

  ①、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需求;

  ②、中国人口众多,需要走资源节约型发展道路,加之中国人崇尚节俭的文化,分享经济但求所用、不求所有的理念,可大大节约社会资源;

  ③、中国是全球网民人数最多的国家,特别是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移动互联技术在分享经济领域的应用众多;

  ④、中国互联网企业积极探索,提供了成功的经验。

  同时,中国分享经济发展面临的四大挑战:

  ①、发展太快,现有政策、体系不适应新业态发展的要求,需要调整监管政策;

  ②、分享经济低成本扩张,快速冲击了原有的利益格局,统筹协调难度加大;

  ③、分享经济处于起步阶段,自身存在一些问题,有的产业野蛮发展,尚不成熟;

  ④、分享经济从人与人、人与社会的连接性来考察经济发展,理论研究跨越了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等领域,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理论创新和管理创新。(文/唐朵朵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在此背景下,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互联网+”智库系列丛书第五部《Uber:开启“共享经济”时代》(详见:www.100ec.cn/zt/uber/)应声发行,火热销售中。(作者: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曹磊,资深媒体人、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总编辑柴燕菲,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O2O行业分析师沈云云,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海外“互联网+”分析师曹鼎喆)该书首度揭秘了估值超500亿美元的初创公司Uber成功背后的秘密与商业逻辑,全面打开了未来“共享经济”的大门。该书在全国新华书店、机场中信书店,以及天猫京东、当当、亚马逊中国、苏宁易购淘宝、微店、拍拍等各大电商平台均有发售。以下是本书关于共享经济思维模式的解读:

  2015年4月13日,广东广州市工商、交委、公安联合行动,对Uber广州总部进行检查,现场查扣了上千部Iphone。

Uber广州总部被查现场

  官方解释:广州市交委表示,国家交通运输部已多次明确,各类“专车”软件公司应当遵循运输市场规则,禁止私家车接入平台参与经营;凡利用私家车等社会车辆从事“私租车”服务的,均涉嫌非法营运,广州市交通部门都会依法处罚。

  Uber回应:Uber广州团队在“司机之家”发布了《致广大司机与合作伙伴的一封信》。信中提到,Uber把人民优步作为“公益事业运作,没有收取平台费”,并出资奖励司机与乘客拼车的行为。Uber会在未来继续积极配合广州有关部门,共同致力于改善广州交通,解决市民出行问题。

  一时之间,Uber所代表的专车模式和打车软件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风头正劲,但是遇到“出行”这个话题却变得灰头土脸。

  当“互联网+”遭遇监管:颠覆与被颠覆的博弈

  创新PK监管:政府干预还是市场竞争

  专车摆脱不掉“黑车”的尴尬,传统出租车行业对Uber们的抵制也显而易见,监管者的姿态更可以用“强硬”来形容。这一切,都是因为“互联网+”遇到了一个严格管制的行业。

  监管是不存在市场最优解的前提下,由政府替代市场的一种次优制度安排。全球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市场交易领域的扩大同政府职能的扩张是同步进行的。而监管正是政府履行其干预经济运行职能的重要方式。

  一个基本的共识是,政府监管与市场竞争是市场经济有效运作的两个互为补充的基本制度。美国是全球最强大的监管型国家,其监管的重点不是经济性监管而是社会性监管。作为一个典型的社会性行业,出租车行业历来就是一个监管严格的行业,全世界概莫如此。

  比如司机必须有许可证,司机身体的健康和运营车辆的车况必须有一定的保证,还有各种强制性保险等等。在公共设施领域,最著名的监管手段就是价格监管,即对价格进行控制,比如、水费、电费、燃气费和出租车的计程费都是固定的。

  出租车司机一个月的营收不算少,但是大部分被出租车公司截留,内部利益分配不合理是最大的顽疾。政府的失职在于没有引入激励性竞争,只是简单地增加行业进入壁垒,扶植利益集团。

  没有给司机一个体面的社会地位,这是传统运营模式最大的缺陷。专车模式的出现冲击了传统运营司机的经济利益,这必然引起出租车司机的抵制,最终“倒逼”监管者重新思考现有的利益分配方式。这种自下而上的改革进程,是对监管能力的考验。

  聪明的监管:传统与创新两手抓

  如果专车模式彻底颠覆现有模式并取而代之,市场环境会真的得到改善吗?出租车行业是个高度同质化的行业,最终的结果很有可能市场被一两家公司掌控。从一种形式的垄断转变到另外一种形式的垄断,并不是我们想看到的结局。

  一个比较合理的格局是传统运营模式和专车模式共存。只有两者共存才能在市场里培育竞争,形成良性的循环。

  因此,监管者首先应该打破传统的运营模式,而要改变传统的运营模式,就必须彻底改变司机受到剥削这样一个事实。传统运营模式只有改变内部的利益分配方式,才能和专车模式去抗衡。监管部门和出租车公司应该意识到,没有乘客和司机,出租车行业将不复存在。

  说专车模式是搅局者,并不是否认其价值,它也是创新者。因为这个市场的商业模式不够完善,需求并没有被充分满足,竞争也不够充分。专车模式以一种非常的方式加大了供给,同时提供了特色服务,做出了差异化。

  作为独立的行政力量,监管机构矫正市场失灵、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是市场扩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保证。需要强调的是,对监管者来说,价格监管并不是简单地指定一个“市场价格”,而应该创造一种诱发高效和创新行为的激励机制。

  以激励性监管手段取代僵化的命令与控制,从而提高监管效率,这才是“聪明的监管”。另外,即便监管性行业,也不意味着对依靠市场竞争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绝对排斥。

  好的监管制度的标准“处方”一般包括这样一些条款:独立性、透明性、可问责性、专业性和可信性。让政府和市场的双人舞更加和谐,让Uber们的“黑”变成阳光下的“白”,当互联网+遭遇监管,政府和市场各方应该坐下来谈一谈了。

  从专车看监管转型:再多点“互联网思维

  互联网进入的领域多了,监管问题自然也会多起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拓宽了互联网应用的深度和广度,互联网之风已经从最初的消费端吹向了产业和公共服务领域,相关产业与公共服务领域的监管模式自然会受到冲击。

  “互联网+”对监管层的挑战

  首先,挑战监管底线。当创新的“恐龙”戳破了传统的监管“笼子”,问题就产生了。比如,专车打破了“运营车辆才可以载客经营”的法律底线,互联网彩票冲击了“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才可销售彩票”的法律底线。无论百姓多么欢迎专车、为专车“叫屈”,在法律法规没有修订之前,它客观违法的现实不可否认。

  其次,挑战监管模式。创新往往是融合、跨界的,而监管模式往往是线性、单一的。比如,互联网金融跨越了银行、保险、证券、互联网等多个行业,而相关行业的监管却是“各管一摊”,银监会监管银行、保监会监管保险、工信部监管网站,对于融合式创新,监管部门缺乏联动、灵活的应对机制。

  最后,挑战监管效率。在互联网的世界,创新的商业模式迅速生长,规模增大,企业数量增多,“管不过来”成为监管部门面临的难题。比如,电商火热起来之后,假货问题开始出现,这对工商部门构成了挑战——那么多电商网站,那么多假货,怎么查?

  当互联网遇上监管,种种问题并非中国独有。在专车领域,国外的专车软件Uber在西班牙、印度等地也曾遭到抵制。

  互联网+监管才是共赢

  面对创新,监管的滞后是正常的。监管部门需要积极应对互联网搅动的市场变化。,如今中国互联网公司的诸多创新主要在于商业模式,这些崭新商业模式的存在,一定是需求驱动。对此,政府应对市场需求和商业模式进行充分调研,拿出有公信力的解决方案,维护市场的秩序。

  政府监管的一大初衷是为了应对创新引发的各种问题,然而,许多问题是不能仅仅靠监管解决的,而是要靠政府主动的服务与创新。如信息安全挑战、各行各业的数据资源共享、信息技术标准制定等等。在这些方面,“管”字当头,无助于解决问题。

  可以说,互联网的创新,对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提出了新要求。以“专车”为例,专车之所以风行,是由于其调动了分散的私家车闲置资源,顺应了“共享经济”的大潮;此外,在出租车服务容量有限、公共交通不够便利的条件下,专车也是大众的“刚需”。

  因此,在应对专车问题时,就应该一方面研究专车的合理性、准入门槛、管理方式;另一方面,也需要从优化出租车服务、完善公共交通服务的角度考虑这一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创新固然顺应了市场需求,但是,对于其衍生的问题,互联网企业也应理性应对监管的介入。

  互联网创新是否符合市场的需求,会经历市场的激烈竞争、优胜劣汰。在监管过程中,政府部门应给予创新一定的成长空间;同时,监管需要建立灵活、联动的监管模式,否则很难应对互联网的快速、跨界发展。本章节出选自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出版的”互联网+“智库系列丛书第五部《Uber:开启“共享经济”时代》,作者: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曹磊,资深媒体人、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总编辑柴燕菲,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O2O行业分析师沈云云,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海外“互联网+”分析师曹鼎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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