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7年4月3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淘宝”的投诉,称“淘宝”商家利用消费者给其他商品刷单,导致消费者收错货物。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盛先生在淘宝买了插座,订单号: 3352870313467895。由于商家发错货物,发了600块钱的商品过来。我联系商家快递上门取件,商家推辞不愿意上门取件所产生的费用,不愿意承担责任。
因为购买时,商家说要刷两个商品的销量,商家后台没有沟通,悄悄的退了我1400块钱。剩下的751元的价格完全超过了商品发票上的价格为600块的商品的东西。特此要求商家退款或者退货所造成的损失,并承担沟通和操作中所造成的时间精力损失。
据《2016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16tsjcbg/)监测统计,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退款难、发货迟缓、退换货难、不发货、网络售假、网络诈骗、订单取消、虚假发货为“2016年(上)网络零售十大热点被投诉问题”(文/向日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