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7年6月13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携程”的投诉,称“携程”信息提示不明,导致经济损失。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李先生于2016年6月17日通过携程网为预定了一张美联航的往返机票,订单号:2413152082。
购票后3天,得知转机的乘机人必须年满16岁,否则必须有监护人同行才能登机。然而,我通过携程网预订国际机票时,无论是订票页面还是随后的短信通知,均未有过此类警示提醒,为此导致我在支付了11391元的费用后,却未能成行。
我联系携程客服及各级售后服务机构,但携程对此事拖延推诿,迟迟不予妥善解决。在美航代理的干预下,携程给出的解决方案是一年内可以改签,但每次改签时,合计的费用远远高于重新购买机票的费用。这样的解决方案,不仅让人匪夷所思,更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霸王条款”。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据《2016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http://www.100ec.cn/zt/16tsjcbg2/)统计,百度糯米、去哪儿、美团、饿了么、飞猪、携程、同程网、大众点评、艺龙、易到用车为“2016年度全国十大热点被投诉生活服务电商”。(文/向日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