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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淘宝交易中的会计核算问题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7日 10:23:55

(网经社讯)[提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网络交易市场已经成为金融交易市场中一个比较重要的部分。要想对我国的网络交易市场进行一定的研究,就需要抓住典型特例进行综合分析。而淘宝作为中国网络交易市场中最具代表性的品牌,对于我们进行网络交易市场的会计核算问题的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示范意义。淘宝的巨大成功使得它对于业内的网络交易过程有着很强的示范作用,通过淘宝交易的会计核算问题的研究,我们可以对中国网络交易市场的结算方式进行一定的探讨和总结。

关键词:淘宝交易;会计核算;网络交易市场

基金项目:本文系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专利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2015年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乙类)“爱益民族馆”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510841024);2015年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爱益民族馆”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5XJDCB017)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7月18日

一、引言

科技的发展对于经济的进步有着很重要的推动作用,其表现之一就是网络技术的发展对于电子交易市场的促进作用。根据数据显示,网络销售市场在我国的销售市场中占到了一个很大比例。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发展过程表明,电子网络金融交易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力量是巨大的,网络金融交易市场的发展对于我国内需的拉动作用也是巨大的,同时可以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网络市场在发展过程中的会计核算问题需要国家制定一定的规范,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网络交易市场的发展。淘宝是我国网络交易市场中做得最为成功的一个企业,要想对我国金融交易市场中的会计核算问题进行一定的研究,就必须对淘宝的会计核算模式进行一定的研究。

二、对淘宝会计核算问题研究的重要意义

传统商务模式下,金融交易的过程遵循着固定的模式。而自从互联网产生以来,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出现了电子商务交易这一概念。网络金融交易对于传统的商务交易来说是一次跨越式的发展,它突破了传统交易模式下的种种限制,实现了交易过程的快捷化,更有利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近几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数据显示,我国电子商务贸易的交易额在逐渐上涨,而且上涨的幅度较大,这充分说明了网络金融交易在我国快速发展的现状。

金融交易是一个严肃的过程,其中涉及到资金的流通。电子网络金融交易是新兴的一种金融交易模式,其内部的会计核算模式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随着我国网络交易规模的不断能扩大,各种交易形式如虚拟银行、网络购物、互联网支付等都出现在互联网的金融交易过程中。网络金融交易同样属于一种金融交易的形式,并不脱离贸易中会计核算的范畴。网络金融交易市场的发展无疑可以开拓我国金融交易的市场,并且为国家提供更多的税收。在税收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对网络交易的会计核算方式进行一定的研究,以便出台相关的法律规范。网络贸易中的交易过程尤其自身的特殊性,如果我们一味地沿用传统的会计核算方式,就不能很好地适应网络金融交易的发展。网络中,商品交易和资金支付也有其一定的流程和规范,我们必须对这种流程进行一定的研究,才能确立一套与之相匹配的会计核算体系,才能更好地整顿国家的网络金融贸易市场。而淘宝是我国网络支付市场中的一个典范,对于淘宝的会计核算问题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对于网络金融市场会计核算问题的进一步研究。

三、淘宝交易中销售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一)销售过程中核算对象的确定。对淘宝的交易过程中进行一定的会计核算研究,就首先要对核算的对象进行一定的确定。淘宝中商品的确定一般可以分为实体商品和虚拟商品两种。实体商品就是在交易过程中的有形商品,比如衣服、食物、书籍等,需要利用快递进行商品的邮寄;而虚拟的商品则包括话费、流量等,消费者在页面上看到商品的照片以后,可以下单,完成付款后即可等待物流公司将货物送上门来。这个过程结束之后,消费者就在此基础上获得了商品的所有权。消费者获得商品的所有权之后,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支配这件商品,并且在支配的过程中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也就是说消费者对商品的所有权是具有一定的排他性的。而虚拟的商品则没有具体的实物,仅仅是一种虚拟的概念,包括各种数字产品和服务,以及电子书籍或者各种视频等。虚拟商品和实体商品不同的是,虚拟商品的成本无法估量,而且也不用快递的运送。

(二)销售收入在现行会计准则下的规定。现行的会计准则对销售收入的确认有着一套严格的鉴定规范。根据现行的准则,销售收入要满足五个条件才能被确认。首先,在商品的交易过程中,商品的主要购买风险已经从销售方转移到购买方,而且以一定报酬的形式转移了所有权;其次,销售方对于已经销售已经完全失去了管理控制的权利;再次,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资金金额可以量化计算;第四,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利润可能以一定的形式转移到了相关的企业;最后一个条件,则是交易过程中的一些成本可以被可靠的计量出来。因此,我们可以发现,再现行的会计准则下,有关销售收入的确认是一个严格而且规范的过程。但是,其与网络销售有着一定的出入。在网络环境下,和现实中的销售是有着一定的区别的。网络交易中,交易过程都依赖于网上的支付平台,而淘宝在运营过程中,其销售收入很难确定。由于网购的特殊性,订单提交而未付款或者退货的现象亦屡见不鲜,这就给现行会计准则在淘宝会计核算中增加了难度。

(三)网购环境下会计核算收入计量的确认。在网购的特殊环境下,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交易过程中交易的进程和货币的收支时间点可能是不同的。而在这个特殊环境条件下,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报告的基础是基于货币的支付还是货物权责的发生,是值得我们商榷的。当前,在我国的会计行业,一些业内的经济学者主张以销售收入来进行网络环境下会计的核算。这种核算方式是在发货过程顺利而且没有退货的情况下进行的,即使发生退货也可以事前预估一定的退货率。但由于淘宝的一些店铺并没有很长的经营时间,因此对于其退货率也很难进行一定事前的估算。因而这种会计核算的方式仅仅适用于一些规模较大而且经营时间较长的淘宝店铺。还有一种核算方法,就是以买家确认收货或者达到相应的退货期限,才有一定的计量基础,才可以对淘宝销售中的一些销售收入进行一定的会计核算。

(四)在淘宝交易中如何确定计量金额。在传统的交易过程中,我们一般以销售单据或者合同来进行销售金额的确定,这种方法对于传统的销售来说直接而且准确。但是在网络上进行相关的交易时,则出现了一定的困难。因为淘宝上的交易是一种无纸化的交易过程,销售方对于货品价格的定价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些商家在出售的过程中可能会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销售。在销售的过程中缺少相关的单据,这样就给交易的过程中金额的确定增加了难度,使金额无法可靠计量。即使是在下单之后,卖家和买家之间通过沟通,还是可以进行金额的修改,如通过阿里旺旺进行议价或者包邮等。货物在物流的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损坏或丢失的现象,这样也就给货款的收回增加了很多不确定性因素。还有的买家因为不符合预期而要求退货等。由于多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淘宝交易过程中会计核算的难度是很大的,只有在一个交易过程可靠的情况下,才能够对销售过程进行正确的计量。

四、淘宝交易中一般业务的会计核算

淘宝交易过程中,一般的交易流程包括下单、卖家发货以及买家确认收货等一系列流程,可以根据一般的流程总结相应的会计核算原则。

(一)买家下单与卖家发货。买家下单表明了买家对于淘宝商品的一种购买意愿,然而虽然提交了订单并且付款,但是交易没有实质的发生,也即通过支付宝的冻结资金,而没有直接进入卖家的账户中。这个过程中没有实际的账务往来,也无需做一定的账务处理。而卖家在确认订单后,着手进行发货的准备。这个过程也是一个初级准备的过程,不符合相关的收入确认条件。发货过程中所支付物流公司的款项也应归结到销售费用中去。在这个过程中,会计核算的流程是,从库存商品中发出商品,是一种借贷的行为。而支付的物流费用,是以商家的库存现金进行借贷的行为。

(二)买家确认收货,交易完成。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物流公司的货物到达买家手上,而且买家进行了确认收货操作,交易就正式完成了。因为在淘宝系统中,买家确认收货的和卖家收到货款的时间是同步的。这个过程完结后,整个销售过程就完美地结束了,销售收入也得以准确的计量。在整个支付过程中,卖方所受到的款项被支付到其支付宝账户中。因此,在进行会计核算的过程中,以支付宝账户为核算对象要比传统的银行账户的作为核算对象要科学得多。以支付宝账户的资金来进行税费的计算。而如果在交易的过程中买家使用银行账户则以银行账户进行税费的核算。

(三)遇到退货或者换货的交易情况。

五、淘宝交易中特殊业务的会计核算

(一)出现折扣、满减等店铺的优惠活动情况。淘宝销售的形式和传统的交易形式有着一定程度的区别,其销售的形式是灵活多变的。有的淘宝店铺为了实现薄利多销的目的,会在销售时制定一定的薄利多销的销售策略。在特殊日期打折、减价或者其他的一些形式是店铺进行销售时常见的优惠现象。出现这种不同形式的优惠现象时,我们应该将其归结到销售折扣这一情况上来。按照会计准则,我们应该以买家实际所付的款项作为卖家的销售收入来确认。在一些店铺进行优惠券促销的过程中,我们可以不把优惠券的领取过程计入会计核算的过程中。而一些店铺的折扣或者满减的形式,我们应该首先确定其实施的前提条件,再对其优惠的金额进行确认。其优惠的方式也应该进行一定的标注,是系统自动处理还是使用店铺优惠券进行相关的处理。

(二)淘宝销售中的组合销售方式。在淘宝销售中,常常会出现组合销售的模式。如果买家在网络购物过程中,买了两个以上的商品,可以进行一定的捆绑销售。而捆绑销售的价格要低于分别购买两种商品的价格。这种销售方式也是淘宝店铺进行促销的一种常用的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提高商品的销售量,实现薄利多销的销售目的。当淘宝店铺进行捆绑销售时,其总体价格是低于原来的总体价格的。但是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需要将这两种商品进行分别的价格核算。这时可以根据减少的费用在两种价格上均摊。假如捆绑销售后,总体价格相当于打了8折,那么在进行核算时,两件商品都按照八折来进行会计方面的核算。

(三)淘宝交易中包邮的销售方式。淘宝交易中多出来的一部分价格是来自物流的费用。然而,一些店铺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其发货量较大,往往与其进行合作的物流公司会对其进行一定的邮费优惠,因此一些店铺为了促销会采用包邮的价格优惠方式。对于不包邮的网络商品,我们应该将其中的邮费计入商品的销售收入当中,这是会计核算中应该计入的差价。而那些使用包邮的方式来吸引顾客的店铺,则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销售收入应该减去相应的邮费差价。因为邮费在交易的过程中已经由销售方垫付了。

(四)淘宝交易过程中的好评返现交易方式。淘宝网的运作模式的优势之一就是买家可以为卖家进行一定的评价,买家的评价会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卖家的销售状况。因而,一些淘宝卖家会设置一个“好评返现”的优惠措施。在买家收货确认付款后,如果及时地填写评语并且给出一定的好评,则会收到卖家的现金奖励。这种优惠措施一度引起一些人的争议。但是,这样也有利于店家快速地收回货款,有利于资金尽快回笼。对于这种特殊的交易方式,我们在会计核算处理的过程中,可以将返现的金额纳入销售费用的范围里计算。贷方为银行存款,而借方为销售的费用。

六、结语

在网络的交易环境中,传统的会计核算方式的原则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挑战。因此,我们必须要用创新的方式来对会计的核算方式进行一定的探索。通过对淘宝会计核算方式的研究,我们对网络金融的交易状况进行了一定的了解。在实际的会计核算过程中,只有对销售过程进行随机应变的灵活处理,才能使会计核算过程更加的科学化和系统化。(来源: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文/王鹏程 编选: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主要参考文献:

[1]杨志强等.电子商务会计收入确认探讨——基于淘宝网络商家收入确认视角[J].财会通讯,2014.28.

[2]张成娟.淘宝卖家销售行为的会计确认问题[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5.3.

[3]李同辉.电子商务会计收入、成本确认与计量问题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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