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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不断理还乱 揭开2021年互联网领域九大违反“消费公平”现象
网经社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5日 19:31:35

(网经社讯)导读:又逢一年一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3月消费维权月,平台经济互联网企业接受考验。2022年1月17日2022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共促消费公平”,1月25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发布今年315晚会主题为“公平守正 安心消费”。晚会中曝光了直播打赏骗局、翡翠直播的江湖骗术、免费WiFi藏着的陷阱、软件下载被强制“搭车”等问题。对此,网经社回顾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互联网领域存在的消费不公正乱象。(详见网经社专题:http://www.100ec.cn/zt/hlwsd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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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而在互联网领域存在违反“消费公平”等乱象,如刷单、电商专供、“二选一”、数据杀熟、虚假宣传等。

乱象一:停不下来的“刷单”  有违公平竞争

双11预售期间,市场监管总局特向全国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下发《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旨在规范促销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双十一”期间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通过排除、限制竞争及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等开展促销,防止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假评价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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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网经社采集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络零售部主任、高级分析师莫岱青表示,在电商平台上,排名决定了销量,如何通过刷单的手段抢夺其他厂商的流量,如何在竞品中胜出,是市场竞争中,对销量极度渴望的写照。对于入驻电商平台的商家,一般都会绞尽脑汁地将自己商品的销量冲上去,最起码要打造一两款“爆款商品”出来。对于入驻电商平台的商家,一般都会绞尽脑汁地将自己商品的销量冲上去,最起码要打造一两款“爆款商品”出来。因为商家觉得如果安安分分去营销,不仅时间成本大,而且效果也很难快速显现。这一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比如利益驱使、隐蔽优势带来的违法成本低、电商平台处罚力度不够等。

乱象二:“电商专供”暗藏猫腻 违反市场竞争公平

去年“双11”期间,电商专供的问题备受关注,天猫京东拼多多等平台都有此类专供产品。基于对价格优势的考量,电商平台或网店会同厂家推出电商专供营销模式,以吸引更多消费者的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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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一些电商显然是把“特供”当成了倾销劣质产品的噱头,不少电商特供产品的品质难以保障:有的企业在降低产品售价的同时,却在某些零部件上做手脚。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电商专供”商品虽为统一品牌方生产,但也面临服务短缺问题。所谓“一分价钱一分货”,这里的“货”不仅仅指商品质量,也包括商品售价中包括的服务价值。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网购商品享有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因此在服务体系上应差距不大。而在产品质量上,“电商专供”商品与实体店销售的产品看似一模一样,仔细看会发现颜色、内件配备或某些功能存在差别。实际上“电商专供”商品一般是价格较低而品质稍逊的商品,可以说“一分价钱一分货”。因此,“电商专供”商品一般在服装、电器、鞋帽、箱包等品类较多,消费者要擦亮眼睛。

乱象三:“电商预售”频被吐槽 有违服务公平

去年10月20日,天猫、京东同时开启“双十一”预售。据淘宝直播数据显示,仅首日,两名头部主播首场直播观看人次均在2亿以上,销售额合计逾200亿元,其中不少是预售商品。11月1日零点后,“尾款人”陆续开始支付。

预售火爆的同时,很多消费者反映,有的商品预售价高于现售价。另外预售商品发货时间长、不退不换、无货被退款等问题也被频频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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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商品的预售不管是全款还是部分,其实电商呢,它并非这个“首作俑者”。在商品房销售里面是最普遍和流行,我们去看一手房,新房几乎都是预售。付了定金之后没多久就让签合同,要么全款支付房款或者是银行按揭。汽车也有一定的这样的预售。所以电商应该说是学习者。因此,预售这个模式,不管在线下消费市场还是在线上消费市场,不管是房和车这些大宗个人消费物品领域,还是在快消品的小额消费领域,都是普遍存在的。从某种角度来讲,尽管用户的体验上会受一些损伤。但是对商家来讲,资金活了,销量有了,压力减少,退钱退货的也少了。所以说预算模式某种角度来讲,是建立在牺牲用户体验的基础上,换来商家的既得利益。

乱象四:“二选一”垄断烦恼不断 有违竞争公平

2021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的行政处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同年,7月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依法对互联网领域22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对互联网领域22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调查。涉及腾讯、阿里巴巴、蘑菇街小红书58同城、天鲜配、小桔智能等多家互联网领域巨头和知名平台公司。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李旻表示:显然这是政府关于反垄断问题的典型处罚案例,同时也证明了政府对于将来电商企业的一些反垄断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理的严肃性,以及映射出未来处理的情形和力度会越来越加大。同时,也对阿里或腾讯类似的电商互联网企业的合规要素有了一个很高的要求,特别是就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需要相关企业做好相应的合规治理。因为互联网受众性比较大、广,一旦电商平台通过互联网的手段,通过一些不正当的规则与经营的方式,这对市场的打击力度是非常强的,同时对于我们消费者而言,也是处在一个弱势地位,所以这就是政府大力监管处罚这些互联网企业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

2021年10月8日,针对美团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对其进行34.42亿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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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场监管总局调查结果,2018年以来,美团滥用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以实施差别费率、拖延商家上线等方式,促使平台内商家与其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并通过收取独家合作保证金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惩罚性措施,保障“二选一”行为实施,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妨碍了市场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削弱平台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损害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此外,2021年以来,美团、饿了么多次因为“二选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多次被判赔偿。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生活服务电商分析师陈礼腾认为,互联网行业竞争中,以“二选一”为代表的限制交易行为对市场环境和消费利益带来负面影响,不仅影响社会经济竞争秩序,同时也严重阻碍了消费者的自由消费。此外,美团因滥用自身市场支配地位,其关于“二选一”、“高抽佣”等报道不绝于耳。美团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处以罚款,对外卖行业也是一次很好的“净化”。同时,美团是生活服务电商领域第一个立案调查并处罚,影响深远,对今后营造优化餐饮商家的营商环境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乱象五:大数据“杀熟” 有违价格公平

2021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大数据杀熟”、“补贴倾销”等“新业态中的价格违法行为”将被给予警告、罚款甚至停业整顿。此前,包括亚马逊、淘宝、天猫、当当网等多家平台均被曝疑似存在“杀熟”情况。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丁梦丹律师表示,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可以说是对2010年12月4日生效施行的处罚规定进行的修改,其参照了《反垄断法》、《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其他相关法律的内容。该规定针对新业态下的“大数据杀熟”、价格补贴等“低价倾销”等行为,将会处上一年年度销售总额1‰-5‰的罚款。

另外,有关在线旅游大数据“杀熟”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但由于消费者遇到大数据“杀熟”时很难举证维权,所以消费者吐槽和投诉大数据“杀熟”的问题很多。

北京市消协发布的《互联网消费大数据“杀熟”问题调查结果》显示,飞猪旅行新老用户同时购买相同商品(服务)的标价不同,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此,陈礼腾表示:旅游行业是“杀熟”高发地,机票、酒店等产品价格浮动性大,给了大数据“杀熟”可乘之机。规避“杀熟”,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与维权意识,注重照片、通讯录等个人隐私保护,并且一旦发现“杀熟”,应及时保存好证据,向市监等有关部门举报

“互联网行业竞争中,以“二选一”为代表的限制交易行为对市场环境和消费利益带来负面影响,不仅影响社会经济竞争秩序,同时也严重阻碍了消费者的自由消费。此外,美团因滥用自身市场支配地位,其关于“二选一”、“高抽佣”等报道不绝于耳。美团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处以罚款,对外卖行业也是一次很好的“净化”。同时,美团是生活服务电商领域第一个立案调查并处罚,影响深远,对今后营造优化餐饮商家的营商环境有很好的推动作用。”陈礼腾进一步解释道。

乱象六:共享充电宝割“韭菜” 频频涨价 有违服务公平

2021年3月28日,共享充电宝再次集体涨价的话题登上热搜。手机充电是互联网时代下每个人的刚需,但共享充电宝的频频翻倍涨价也让消费者无力承受。

据相关调查,各大共享充电宝的确又开始了一轮新的涨价潮。小电充电租金高达2.5元/半小时。在朝阳区双井某小吃店内租借的街电充电宝每小时4元,使用1小时6分钟后,付费8元;在王府井附近商家租用的怪兽充电宝,显示价格同样在2元/30分钟,28元/24小时,封顶金额99元。从最初的的0.5元半小时,到如今的4至6元一小时,共享充电宝的租用价格在不经意间增加了300%。 

一些特殊场景共享充电宝则涨到6元/小时。有消费者惊呼,“记得上次租充电宝充电才1-2元/小时,怎么涨了这么多!4月,在上海迪士尼租充电宝,一个小时6元,真的有点贵了,充10次可购买一个全新的充电宝了。”

此外,据“电诉宝”显示,小电、电小童、来电等共享充电宝品牌曾被用户投诉存在霸王条款、恶意扣费、退款难等问题。

陈礼腾表示,一直以来,盈利模式单一是共享经济公司的通病。为了缓解盈利难题,会存在部分充电宝品牌通过充电宝涨价、提高归还门槛等方式提高收益,严重影响了消费秩序。为寻求进一步的发展,各充电宝公司的亟需构建新的增长路径,在数据、流量、场景上做深耕。基于海量用户和商户建立强大网络渠道。

乱象七:互联婚恋涉嫌虚假宣传 有违信息公平

2021年9月,江苏省消保委对世纪佳缘、百合网、珍爱网、网易花田、我主良缘5个网络婚恋交友平台开展了专项调研。调研发现,世纪佳缘、珍爱网、我主良缘在宣传时进行的安全性承诺和宣传内容是虚假的,平台存在欺骗、误导消费者情况,其行为涉嫌虚假宣传。

在体察调研中,江苏省消保委发现世纪佳缘、珍爱网、我主良缘3个网络婚恋平台的区域实体门店均在体验员注册会员后5天内电话联系推荐其线下红娘服务。

客服会通过强调线下门店的会员更安全、更有保障、成功率更高,以此来吸引线上会员至其实体门店进行实名认证和服务体验。

然而,消费者在网站上注册充值,不但要花钱购买不知真假的异性信息,还免费将个人电话等信息推送给平台成为进一步营销对象,线上网站已实际成为平台线下实体门店引流工具。

调研结果显示,涉及到门店引流的世纪佳缘、珍爱网、我主良缘在消费者注册后进行的电话推销、实体门店咨询两阶段均会不断营销其平台安全性、信息可实名认证、婚恋对象真实性,作为宣传噱头,引导消费者充值。

但在实际服务时,对于其承诺的安全保障、信息审核义务均没有达到基本要求,即使省消保委认为,世纪佳缘、珍爱网、我主良缘在宣传时进行的安全性承诺和宣传内容是虚假的,平台存在欺骗、误导消费者情况,其行为涉嫌虚假宣传。

陈礼腾认为,婚恋交友行业的快速发展必然会伴随阵痛,平台“乱象频生”。据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315.100EC.CN)此前调查发现,捆绑诱导付费、对象身份不实、霸王条款强制消费、提供虚假服务、会员服务与宣传不符、平台审核不严、情感诈骗、用户个人隐私信息泄露、服务态度差以及售后问题成为十大热点投诉问题。用户投诉涉及友缘在线、珍爱网、世纪佳缘、百合网、陌陌、探探、伊对APP等。

乱象八:医美整形日记造假、“三无产品”充斥等问题 有违质量公平

2021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医美市场虚假宣传、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案件10件,涉及乱象也包括虚假宣传医生资历、医疗机构资质荣誉,虚假宣传医美产品功效、服务疗效,通过“刷单炒信”、直播等方式虚假宣传等。

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1年度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第三批)——医美领域不正当竞争篇》直指新氧平台上商家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刷单炒信等行为。2019年7月,新氧因“美丽日记”造假,刷评论等显现被媒体曝光。

有位网友诉称,自己在新氧参加返现活动,具体为邀请一定数额的好友可以领取奖品。当网友按新氧活动要求,邀请好友完成助力后,却难以兑现奖品。而这种投诉并不在少数。

“我在新氧平台购买优惠套餐,也到合作医院进行了核销,但之后就联系不上医院了。”另一位网友则表示购买优惠套餐核销后无法联系上医院,新氧称无法退款。

此外,据网经社此前调查发现,整形失败、整形日记造假、“三无产品”充斥、产品真假掺杂、无证行医、返现诱导用户写日记、“美容贷”变身高利贷以及售后问题互联网医美平台八大热点投诉问题,其中新氧、更美两家平台用户投诉较为集中,也有涉及悦美APP、美团医美、美呗等平台。

陈礼腾表示,医美平台贩卖焦虑、虚假营销、泄露隐私等乱象的频频发生导致消费者权益严重受损。陈礼腾建议,除了监管的保护外,消费者自身在购买医美项目时,不能贪图小利,尽量选择合规、有保障的机构,谨防上当受骗。

乱象九:网约车平台抽成引争议 有违收益公平

近日,湖南公共频道《帮女郎》栏目报道,多位长沙曹操出行司机吐槽平台新政策,包括抽成比例增加、加收信息服务费、奖励难以实现等问题。报道称,曹操出行司机的不满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抽成比例由原来的20%增加至23%,二是每一笔订单将收取5毛钱的基础信息服务费,三是奖励金政策从24小时内跑满23单调整为4个时段内跑满33单。

此外,据市场调查研究咨询机构弗若斯特沙利文发布《全国网约车司机生存状态调研报告》显示,42.5%的网约车司机认为网约车平台收费不透明,70%的网约车司机认为平台所占收费比例太多。

2021年8月,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李华强表示,要进一步规范平台企业的经营行为,要求网约车平台企业规范自主定价行为、降低过高的抽成比例,加强与驾驶员之间的沟通协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并向社会公布。

陈礼腾认为,不同平台,成本费用存在差异,每家的抽成上限也会存在不同。对于规模化的企业来说,尽管压缩抽成上限,也可以依靠订单量提高收益;而对于中小平台说,抽成上限被限制,加上订单量上的劣势,对其的挑战不小。制定网约车抽成比例上限,并向社会公示,可以有效保障司机的权益,使得网约车平台收费透明化,并且有利于市场公平竞争。

尾声:315在行动

数字经济门户网经社旗下全国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节平台“电诉宝”,携手我国“一带一路”TOP10影响力社会智库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共同发起“2022第十一届网络消费315调查行动”。(详见网经社专题:http://www.100ec.cn/zt/202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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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通过:1)10余份系列数据报告发布,辨别平台“红与黑”;2)10余项主题调查行动,看清网络消费“陷阱”;3)电诉宝“云315”平台联动千家网络公司,为全国用户“保驾护航”;4)典型案例滚动曝光,避免“前车之鉴”;5)全国3000+媒体记者同步,舆论监督倒逼行业健康发展等五大方式,为净化网络消费环境“添砖加瓦”,推动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贡献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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