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1年7月28日,由网经社与比购宝(Boogle.cn)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http://b2b.toocle.com/zt/315/)接到周女士对上海易迅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诉。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周女士的投诉内容:
2011年6月20日,我在易迅网上购买了2台AOC冠捷E2043F 20英寸宽屏液晶显示器,订单号为1009367118。收货拆箱后,我发现其中一台完好,另一台屏幕右下角有2道明显划痕,当天致电易迅并退回商品。
6月21日,我收到易迅方面简讯称,经易迅检验该划痕是人为划伤,不予退货。他们称划痕是我们用钥匙划穿泡沫后划到的,但我根本没用钥匙开箱。而且我买了两台,用的是一样的开箱方式,从箱子中间开的,划痕在屏幕右下角,有泡沫包裹的,怎么可能会用钥匙透过泡沫划到屏幕。易迅真会推卸责任,当我们无聊加白痴,开箱拿屏幕,我们难道不知道要注意嘛,再说泡沫有厚度,请他们划划看啊!
易迅方面要将原物返还,我不接受。易迅网售后以单方面的鉴定否决消费者的发言权,他们这种回复态度以及不合理的说法是对消费者权益的蔑视。易迅发出这样的次品,不予以积极处理,还想办法把责任转嫁给消费者,让消费者买单。我再投诉易迅客服,他们长达一个月不予处理。显示器现在还在易迅,他们如果动了什么手脚我也不知道。
本中心工作人员就周女士反映的情况致电易迅客服得知,因划痕太严重,冠捷售后不接受检测,才返回到易迅检测。易迅方面的检测结果是该划痕人为损坏太过明显,一看就是拆箱造成的,需要原物返还给消费者,但周女士并不接受。在网经社维权与导购专家王周平质问,该伤痕是不是有可能是易迅工作人员在搬运过程中造成,易迅客服不赞同这种说法,坚持该伤痕是消费者开箱造成,坚持返货给消费者的处理方式。(文/网络团购与网络经济部 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