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00EC>数字研究>浅析:免费赚钱基于支配权与使用权分离
浅析:免费赚钱基于支配权与使用权分离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30日 10:48:06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4月9日我在北京大学给研究生讲课《支配权与使用权:分享经济的逻辑》。这课是早就定的题目,不是针对当前关于微信收费的争论。但它正好可以解释微信免费为什么能赚钱这个问题。

  在当前这场关于微信收费还是免费的剧烈争论中,有一种来自CT业的观点很有代表性,认为免费不符合经济规律,按经济规律办就不能免费。言下之意有二:第一,微信不收费是不合理的,因此腾讯免费一定别有用心,是为了打击电信运营商采取的不公正手段,暗示腾讯等搞垮了对手会恢复收费;第二,微信收费是合理的,因为只有收费才符合经济规律,因此运营商向民间收费理所应当,不收费才不符合经济规律。其实都不符合事实。

  这些CT业人士不约而同把收费同经济规律等同起来,向公众隐瞒两件事:一是隐瞒了免费不等于免费模式,免费模式是指基础业务不收费,增值业务收费。把前者不收费当作前者加后者都不收费,是在歪曲事实;二是隐瞒了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符合经济规律这一事实。分享型经济(Sharing Economy)很好解释了分享的经济规律。把微信免费混同于传统经济,是对创新的无视。

  讲课内容正好可以回应这些问题。限于篇幅仅分享近3小时课程中的小部分内容。

  分享型经济的兴起  

  说到免费的经济规律,首先要说免费的经济。免费的经济,正规的说法是Sharing Economy。2013汉诺威消费电子、信息及通信博览会(CeBIT)的主题就是“分享型经济”(shareconomy)。要按电信专家的逻辑,如果带宽都分享了,还叫什么经济,是不是应译成“不符合经济规律的经济”?

  Sara Horowitz在2011年12月发表《分享型经济是一场静悄悄的革命》,较早提出了分享型经济的概念。2012年这个概念开始走红,《今日美国》2012年7月16日发表《新的商业模式——分享》;《基督教科学箴言报》2012年9月30日发表了一篇Eilene Zimmerman写的封面文章《租还是拥有?新的分享型经济对使用所有权进行估值》(Rent or own? The new sharing economy values access over ownership)。“分享型经济”这个概念,与安德森此前《免费》既有联系,也有发展。“免费”讲的是商业模式,是经验之谈;而“分享型经济”讲的是经济规律,是经济理论。

  分享型经济最大的理论创新,就在对“access over ownership”(使用支配权)这一经济规律的认识上。access对应的是使用权,ownership对应的是支配权。它将所有权内部进行了一分为二,将所有权分为支配权与使用权。我在课堂上向北大研究生们指出,这是继洛克以来,几百年来产权理论最大的创新突破,它恢复了古代罗马法的传统,但不是复古,是在比工业传统产权制度(所谓现代企业制度)更高的历史阶段上的螺旋式上升。

  分享型经济的生产力基础  

  我认为,云计算是分享型经济的生产力基础。因为SaaS的经济本质就是支配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即软件免费,服务收费。换句话说,就是在支配权(ownership)上免费,但在使用权(access)上收费。云计算中的按使用收费,就是按使用权收费的意思。

  互联网中的苹果商店模式,就是典型的支配权与使用权分离的“access over ownership”产权模式,其中平台与工具免费,但按使用付费(即按开发者使用平台与工具赚钱的效果向苹果三七分成付费,使用没效果就不付费)。

  传统电信专家显然混淆了access和ownership这两个不同概念。腾讯一再说微信基础业务不收费,这里的基础业务,指的只能是ownership(即所有权中的支配权),而不包括access(所有权中的使用权,通过APP体现)。CT专家做梦也没有想到产权制度还会出现创新,所有权还可能在新模式下,分成两半,一半免费,一半收费。所以他们说的经济规律,只是传统经济规律,而根本不是互联网的经济规律。对IT生产力缺乏深入理解,使这些CT专家站在创新的反面。

  所有权二分的法理渊源  

  在课堂上,我从农业时代的古罗马法产权体系、工业时代大陆法系产权体系与信息时代的“分享型经济”产权体系三大产权理论的比较中,指出如下规律:

  古罗马法产权体系采取支配权与使用权两权分离(非常像苹果模式和腾讯微信模式),而德法产权体系将支配权与使用权合一(我分别分析了从中世纪到洛克、康德的观念演化过程),到21世纪又复归支配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这三段正好与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在时间上吻合。我认为这不是偶然的。

  所有权中的两权是分还是合,规律在于与排他性直接相关。在农业时代,古罗马的支配权没有排他性,因此才会出现《诉讼法法典》中的奇怪规定,请求占有之诉(按:使用权之诉)和确认所有之诉(按:支配权之诉)永远不得同时提起。在工业时代,之所以将两权合一统称所有权,起于原来只强调占有的日耳曼法后来加入了排他性这个“私货”,排他性是工业化时代物质资本的特征,因为有排他性,支配权与使用权分离不分离,对传统经济来说没有意义。在信息时代,情况完全不同了,由于信息、网络在技术上不具有排他性,可零成本复制,在大陆法系下完全没有意义的两权分离,忽然变成至关重要起来。如果苹果采取两权合一的产权制度,员工APP百分之百归它,差点破产;相反他采用两权分离,70万开发者,赚钱的30%给他,他赚了近6000亿美元。苹果平台与开发工具免费完全是经济规律在决定。说免费了就不符合经济规律,就不可持续发展,完全是一派胡言。

  排他性又为什么成为产权变革的决定因素呢?我拿工业时代的租房与分享型经济中的以租代买(即Eilene Zimmerman所说的权衡:Rent or own?)进行了比较。租房虽然也是将支配权与使用权分开,但没有太大意义在于,房子到了使用时,只能排他地使用一次。而阿里巴巴将平台免费提供后,可以象孙悟空吹汗毛那样零成本无穷复制网店,供店主使用,相当于把房子反复租给无穷多的人,但互不排他。这就是工业革命与信息革命的本质区别,也是工业经济规律与信息经济规律的不同所在。

  所有权二分的现实影响  

  所有权内部支配权与使用权二分,前者免费,后者收费。是继工业革命以来,人类最伟大的一场产权革命,它完全把现代企业制度,贬成了“不现代”企业制度。

  Sara Horowitz说分享型经济是一场“静悄悄的革命”一点也没错。“静悄悄”到了这种程度:互联网企业靠免费分享已经发完大财,CT专家还浑然不觉,还在忧心仲仲地担心互联网企业赚不了钱。闷头赚大钱的互联网企业则一个个在那里捂着嘴坏笑,这就是现实。这也不怪CT专家,分享型经济的“保密”工作做得实在太好了,“静悄悄”到了除了全球的产权理论专家毫无察觉外,从IT精英到农民工全都知道了,包括满山遍野的小男生、小女生全都在实践了。理论脱离实践到了这种程度,斯复何言。

  现在随处可见的虚拟企业与商业生态系统,就是支配权与使用权二分的成熟实践。企业与外部环境(无论是产业集群、供应链还是价值网络)界限开始模糊,就模糊在两权上。从支配权看产权是合的,众多企业象一个产权单位的,因为分享财产;但从使用权看产权又是分的,因为各是各的,分别结帐。以往二权合一时,企业不会与外人分享资源。现在发现支配权免费分享,可以从使用权上赚回来,因此虚拟企业本质上是产权统分双层结构。我们可以理解马云说的,他整天为中小企业做好事,不是学雷锋,也不是搞慈善,就是正常商业。意思是,阿里巴巴将平台的支配权免费分享给中小企业,但可以从使用权上赚回来。所以谁也不欠谁的。

  一个由支配权与使用权分离的产权制度驱动的世界,是一个财富的归属与利用相统一的世界,是一个人人为人人免费做好事,但谁在服务上也不吃亏的世界。(来源:互联网周刊 文/姜奇平 编选:网经社)

网经社联合A股上市公司网盛生意宝(002095.SZ)推出消费品在线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该产品具有按需提款、按天计息、随借随还、专款专用、循环信用贷、全线上流程操作等特点,解决消费品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下游经销商/网店因库存及账期造成的流动性差“痛点”。》》合作联系

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DATA.100EC.CN,注册免费体验全部)基于电商行业12年沉淀,包含100+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数据,150+独角兽、200+千里马公司数据,4000+起投融资数据以及10万+互联网APP数据,全面覆盖“头部+腰部+长尾”电商,旨在通过数据可视化形式帮助了解电商行业,挖掘行业市场潜力,助力企业决策,做电商人研究、决策的“好参谋”。

【投诉曝光】 更多>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网经社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网经社;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NEWS@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平台名称
        平台回复率
        回复时效性
        用户满意度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