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口岸工作,推动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优化口岸服务,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在现有基础上再取消下放一批涉及口岸通关及进出口环节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控制新设审批事项,制定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提高非侵入、非干扰式检查检验比例,对查验没有问题的免除企业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对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查处乱收费行为,降低收费标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清理整顿进出口环节服务收费,坚决取缔依托行政机关、依靠行政权力提供强制服务、不具备资质、只收费不服务的“红顶中介”。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提高企业出口退税速度。
二是加强口岸建设,推动外贸转型升级。2017年在全国所有口岸建成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广旅客自助式通关系统和车辆“一站式”电子验放系统。支持新型贸易业态和平台发展,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
三是深化口岸协作,改善外贸发展环境。统筹推进全国一体化通关改革,实现全国海关报关、征税、查验、放行通关全流程的一体化作业,推动检验检疫一体化,实现通报、通检、通放。加快跨行政区域、跨部门口岸大通关建设。
四是扩大口岸开放,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完善“一带一路”内陆地区口岸布局,加快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开放门户,在沿海地区打造若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枢纽型水运、航空口岸和区域口岸集群,立足不同区域开放型经济需求,加快形成陆海空统筹、东中西互济的口岸开放新格局。
五是夯实口岸基础,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来源:重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