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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布网络购物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1日 19:42:24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商务部昨日下发《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未来利用网络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需要实名注册,具备条件时,逐步对网络销售个人实施工商登记制度。

  商务部《意见》称,网络销售企业需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未来将引导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健康发展,实施网络商品经营(服务)企业工商登记制度,要求利用网络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实名注册,具备条件时对网络销售个人逐步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此外,还需健全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网络购物售后服务体系,建立购物风险警示和消费者投诉受理机制,推行先行赔付制度。

  商务部还强调,未来要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非法出版物、违禁品、假冒伪劣商品,禁止非法融资、变相期货、信用卡套现、网络诈骗、网络传销、危害国家利益、提供消费者信息牟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这一通知还表示,要从培养网络市场主体等方面促进规范网络购物发展,争取“十二五”期末网络购物交易额达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部分电子商务发展起步较早地区达到10%左右。

  记者了解到,由于网络购物市场前景广阔,越来越多的传统企业搭建网上渠道。目前不仅有京东商城、当当网、卓越亚马逊、新蛋网等纯网络购物企业,还增加了苏宁、国美、好利来、沃尔玛等传统品牌企业。近年来,中国网络购物市场呈现消费群体不断扩大、消费规模快速增长态势。根据艾瑞咨询的调查,2010年一季度,中国网络购物市场同比增长119.4%,单季度市场交易规模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026.9亿元。

  艾瑞咨询预计,2010年,网络购物交易额占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3.4%,并且这一比例在未来三年将快速提高,到2013年达到6.5%,超过商务部的“十二五”目标。J202(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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