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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通知:网络促销不得拒绝退换货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6日 17:48:00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临近春节,网络促销背后消费者维权成了难题。商务部近日下发通知,明确要求网络促销不得出现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等情况。

  据了解,商务部日前下发的《商务部关于规范网络购物促销行为的通知》中明确指出,网络购物企业间竞争日趋激烈,打折、秒杀、抢拍、返券、赠积分、免运费等促销手段渐趋常态化。市场上也出现了销售侵权盗版商品、以次充好、虚假打折、线下服务和线上促销承诺不一致、网络团购缺乏规范等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也注意到,各种网络促销带来的问题也成了节日网购的一个“坎儿”,尤其是体现在售后服务方面。近日,本报消费直通车今晚3·15热线就不断接到读者投诉,他们在团购、积分换礼品等环节中遭遇了“霸王条款”。在网上订购旅游产品的李先生就因为“最终解释权”吃了个哑巴亏,他告诉记者:“几乎所有产品的购买条款最后一条都声明‘最终解释权归××网站所有’,这样一来买家就很难维权了!”据了解,在商务部下发的通知中明确要求:企业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售后服务水平,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消协人士表示,这就给消费者在网上购物吃了一个“定心丸”,维权障碍大大减少。(今晚报/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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