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1年6月27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http://b2b.toocle.com/zt/315)接到网友柳先生投诉称,京东商城无理由退款,违约造成的损失谁负责。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2011年6月18日,恰逢京东商城周年庆,柳先生于早上9点多下单网购商品,随即马上通过工商银行网银支付175.8元。
柳先生表示,前几天查看订单状态显示已出库,处于等待收货阶段。
6月22日,柳先生再次查看时却发现,订单不见了。因一直未收到货,柳先生于当天傍晚通过京东商城投诉平台进行投诉,但京东方面一直没有任何反馈。
6月25日,柳先生再次投诉时,京东商场方面称可以无理由退款。柳先生表示网购六年的经历,头一次碰到网购无理由退款的情况。
虽然京东商城方面表示,可以无理由退款,但柳先生觉得:首先,订单已付款,表明合同已经确立,京东商城未通知客户便擅自删除订单,属于严重违约行为;其次,订单所有商品都是网上销售,如果重新下单,购买的商品价格与6月18日促销当天的优惠价之间的价差,怎么补偿。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了解,柳先生的订单处于“等待确认收货状态”。京东商城客服表示,因柳先生所在地,货物无法直接送达,京东方面可以无理由退款。对因退款造成的与优惠价之间的差价,客服人员表示京东没有这方面的补偿措施。(文/网络团购与网络经济部 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