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1年7月30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与比购宝(Boogle.cn)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b2b.toocle.com/zt/315/)接到薛女士对58团购网的投诉。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薛女士的投诉内容:
2011年6月25日,我在58团购上看到时尚卡兰写真99元,看了团购网的介绍觉得很好,于是团了一组,团购单号为2694438587009。
7月14日下午13点左右,我去消费,发现该店家的实际和服务与宣传严重不符,而且服务态度非常不好。化妆师把我的眉毛画得两边不对称,我要求化妆师重新修一下,化妆师非常不耐烦地说因为我的眉毛长的不一样,所以没办法只能这样了。
当天下午2点多,我投诉到58团购网,当时店家和58团购网都同意退款,但58团购网客服称,如果退到当时购买用的支付宝,需要3-7个工作日,我同意了,当时58团购网的客服人员告知我已经开始办理了。
但是过了三天,我发现没有办理的迹象。而且团购的日期已经过了,显示为已过期,于是再打电话到客服。客服人员表示,第一天的投诉退款要到第二天的15:00点以后才能转交到相应部门,然后需要7-10个工作日才能退回。
7月28日,我发现仍然没有退款,再打电话到客服询问,被客服人员告知根本没有办理退款。于是我把之前的情况和她说了,她说29日会有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处理此事,但是时至今日,仍然迟迟没有人处理。(文/网络团购与网络经济部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