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2年11月20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与比购宝(Boogle.cn)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李先生投诉淘宝天猫。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李先生投诉淘宝天猫双11超卖诈骗:本人于2012年11月11日参加天猫商城促销活动,于11日凌晨00:04分以五折价格拍下一件宝贝,并付款成功,在该商户成交记录为第八位。等到17日,商户在没有任何联系及预兆的情况下,让我退款,理由是该订单“超卖”。
根据天猫规则,“买家拍下宝贝并付款,商家必须在72小时内进行发货,若商家因缺货未履行承诺,买家可在交易生成后立即申请缺货退款,商家未及时发货的,除将受到天猫的相关处罚外,还必须按照实付价格(不含邮费)的30%(每笔最高不超过500元)对买家进行赔付,该违约金将以天猫积分形式支付”。
而奇怪的是,该家商户的退款理由选择里面只有两个选项,一个是“信息错误”另一个是“我不想买了”,本来由于商户无货,发布虚假交易信息,诱导消费者参加双11活动,理应受到规则处罚,但是现在完全逃避于规则之外,不禁让人想到,活动主办方天猫商城在此次活动中是否尽到了主办方应尽的责任。
根据我国《合同法》,交易付款后,买卖双方即达成买卖合同,这种做法即属于单方面违约。目前由于此次活动前广告宣传铺天盖地,参与人数众多,成交量达到空前的190多亿,现在有相当比例的买家反映不同程度的遭遇超卖,商家不发货,而巨大的资金已打入支付宝,支付宝在借着这么大笔的资金做着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情?单方的违约不收到任何的法律法规制约?订单号: 170943348991324。:
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2012年Q3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2010bgdz/)。报告揭露了淘宝网(包括天猫、淘宝集市)、苏宁易购、库巴购物网、国美网上商城、当当网、亚马逊中国、易迅网、放心鞋网、1号店、腾讯电商在内的“十大网络购物热点被投诉企业”。2糯米网、爱丽团购网、高朋网、拉手网、聚齐网、窝窝团、F团、like团、58团购、嘀嗒团在内的“十大网络团购热点被投诉企业”.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购与维权专家姚建芳认为,库存不足导致的不能按时发货问题已经成为消费者投诉中的一个热点。电商企业在举办促销活动时,应当考虑到订单数量可能会有急剧的增加,因此,保证充足的库存,做好准备工作必不可少,而不是让消费者等了又等,这将大大降低用户的消费满意度。(文/禾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