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昨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了我国首份电商法律报告——《2011-2012年度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报告》(报告下载:http://www.100ec.cn/zt/2010bgdz/),根据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只有不到1/4的电商企业熟悉电子商务相关法律。为了帮助电商企业以及用户解决日常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服务于电商“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求助服务平台”同步上线,它将集结国内专业电商律师力量,为用户提供专业化服务。
据了解,根据对500家国内电商及相关企业进行问卷调查的报告显示,在电商企业对相关电子商务法律的认知度调研中,只有23.08%的企业表示非常了解。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姚小娟表示,从调查结果来看,企业对电子商务法律的了解程度不深,究其原因在于企业对于法律的关注度不够。目前我国电商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有赖于政府的合理引导和支持。所以在将来一段时期内,政府对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还有待加强。
此外,根据报告显示,在电商企业对电子商务法律类别需求调研中,76.92%的企业选择了网络不正当竞争和垄断,76.92%的企业选择知识产权,53.85%的企业选择投资融资,30.77%的企业选择电子商务行业的行政许可(例如支付牌照),46.15%的企业选择电商税收。“从调查结果来看,企业法律纠纷类型集中在知识产权、网络不正当竞争和行业垄断三种,上述纠纷一般来自于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和竞争对手。对于企业面临的法律纠纷,未来电子商务立法应重在解决电子商务合同问题,同时要对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信息安全、税收等法律问题进行有效规制。”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张延来表示。(来源:《滨海时报》 文/赵贤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