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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向省委书记投诉淘宝天猫涉嫌欺诈 工商查处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7日 19:07:10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据人民网北京5月7日电(记者王甲)近期,一位网友给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留言,反映自己在淘宝网天猫商城网购时受骗上当的经过,希望工商部门加大对网购市场的监管力度。

浙江省委书记报道集 | 给浙江省委书记留言

  5月6日,浙江省委办公厅文电处对此作出回复,表示网友反映的天猫商城卖家店确实有未在亮照中注明具体营业场所、所销售商品标签标识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问题。杭州市上城工商分局清波工商所已对此立案查处。杭州市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网络市场的规范和监管力度,努力解决网络交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网民留言】

  越来越多的市民在购物是会选择网上购物,网购给市民带来商品丰富,价格实惠的同时,各种网购欺诈,商品质量问题也会同样产生。然而网络维权同样成为市民网购的热点问题,通常会遭遇到异地维权难以取证,维权成本过高等问题。然而本人却遇到了一个新问题,那就是天猫商城与卖家的“扯皮”行为。

  日前我在淘宝网天猫商城购买的商品发生所售商品和卖家宣传不符的现象,于是找到卖家询问,谁知刚一询问就被卖家扣上‘恶意购买,借机敲诈’的帽子,而且卖家态度十分恶劣,让人十分气愤。

  于是找到天猫商城客服投诉,按照天猫客服提交相关证据后,等待天猫客服调查。谁知转天就接到天猫客服邮件,称卖家不同意该退款投诉,调解失败,即将打款给卖家。于是再次拨打电话,询问为何卖家如此售卖商品与描述不符天猫仍会调解失败?

  天猫客服却告知,天猫客服不是政府主管部门,无权判断卖家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如果判断卖家是否构成欺诈行为建议本人去找工商部门。

  于是,本人找到工商部门,工商部门称天猫商城非淘宝网传统C2C业务(C2C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即消费者之间的交易)而是一种B2C业务(即商业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投诉天猫商城中的卖家应该提供其商户名称,坐落地点等基本信息。

  于是,再次找到天猫客服要求提供卖家信息等,一位客服人员接通电话后本人向其查询卖家注册名称,注册地点等信息,经过一阵等待后其告诉本人没有查到该卖家登记信息,建议本人直接找到卖家查询。本人告知已经找到卖家但卖家根本就不提供时,其又时一番查询后,告知已经查到卖家信息,以“保密”为借口称不会提供给本人。

  本人询问:“按照工商部门规定营业执照是必须公示给消费者的,为何商家没有公示?客服查询到后也不给消费者提供?”该客服人员告知:“按照天猫规则,天猫商城商家必须公示营业执照等信息,如果没有公示天猫内部会有一套惩罚规定,要求商家必须出示。”

  本人继续询问:“问题关键不就是卖家不提供营业信息,消费者连卖家最基本的坐落地址都不知道,消费者如何向工商部门去反映?”本人询问后客服人员只是反复强调“天猫是必须要求天猫卖家提供营业执照公示给消费者的”。

  就在本人与天猫客服对话的40多分钟内,除了反复被告知的“天猫规定”外,也未查到卖家最基本的信息。

  本人向工商部门咨询,工商部门称国家工商总局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第十条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淘宝网天猫商城不但在浙江省属于知名企业,在全国也已数一数二,无论是天猫商城,还是天猫卖家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必须履行公示营业执照的义务,在天猫商城却变得如困难重重?天猫商城现在能有多少商家按照国家规定出示营业执照?天猫虽说店大,但不应大过国家法律。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杭州市工商局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您留言所指的天猫商城卖家是同庆和堂浙江专卖店,经营地址位于杭州市上城区。经工商部门检查,发现该店确实有未在亮照中注明具体营业场所、所销售商品标签标识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问题。针对未在亮照中注明具体营业场所问题,滨江工商分局已要求天猫商城责令商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针对商品标签标识违反规定问题,上城工商分局清波工商所已立案查处,并将继续对该商家今后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杭州市工商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大网络市场的规范和监管力度,努力解决网络交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指导网络交易平台依法完善网络交易规则和网站管理制度,降低网购消费投诉率,提高投诉处理率。二是加大对商标侵权、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行为打击力度,并对部分网络商品类别开展实体网店商品抽检,提高商品质量。三是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异地工商部门之间案件线索协助调查和移送工作,提升网络违法行为查处效能。(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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