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摘要: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接受法律快车访谈专栏采访。
以下为访谈具体实录:
本期介绍:
日前,国内电子商务研究机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2011-2012年度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报告》,这是中国首份电商法律报告。与此同时,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求助服务平台也同步上线。“近年来,中国电子商务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把电子商务比作一台大戏,那么规则就像一双无形的手调动各色人物和情境,保证其不会成为一场闹剧。中国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相应的法律约束与企业的自律。”本期法律快车合同法栏目专访组有幸请到专业的合同法律师——【大连董毅智律师】作客现场。
律师观点:
董毅智律师认为从调查结果来看,企业对电子商务法律的了解程度不深。究其原因在于企业对于法律的关注度不够,政府和行业协会对电子商务法律的宣传引导尚不到位。电商处于起步阶段,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有赖于政府的合理引导和支持。所以,未来电子商务立法应重点解决电子商务合同问题,同时要对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信息安全、税收等法律问题进行有效规制。
1、问:董律师,您好!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抽身接受法律快车劳动法知识栏目的专访。
董律师:主持人好,各位法律快车的朋友们,您们好!
2、问:董律师,这则电子商务法律报告主要阐述了什么?
董律师:报告显示,在电商企业对电子商务法律类别需求调研中,76.92%的企业选择网络不正当竞争和垄断;76.92%的企业选择知识产权;53.85%的企业选择投资融资;30.77%的企业选择电子商务行业的行政许可;46.15%的企业选择电商税收。从调查结果来看,企业法律纠纷类型集中在知识产权、网络不正当竞争和行业垄断三种,上述纠纷一般来自于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和竞争对手。报告对包括电商平台企业、电商服务企业、电商代运营企业、C2C电商企业、团购企业、移动电子商务企业、搜索企业、传统转型电商企业等近500家国内电商及相关企业进行问卷调查。报告显示:只有不到1/3的电商企业熟悉电子商务相关法律。
3、问:法律上的电子商务是指什么?
董律师:法律意义上的电子商务是指以数据化手段提供货物、服务或信息的任何商业性交易,或任何帮助上述交易变现的数据化中介职能,这是世界技术信息与服务联盟给出的定义。
4、问:我国现在的电子商务立法情况如何?
董律师:主要有《电子签名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互联网IP地址亩案管理办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公用电信间接通及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公众多媒体通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
5、问: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立法主要存在哪些问题?
董律师:第一是网上欺诈,止前我国对于网上欺诈行为,无论在技术层面上还是法律层面上都未能完善,无法做到有效遏制。第二是售后服务差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障碍,由于物流和配送并未跟上网络的发展速度,因此销售商常常不能按时交付商品或不能交付质量与价格相符的商品,随之伴生大量的退货索赔纠纷。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安全有序发展,第三网络技术对个人信息收集存储和整理能力获长足发展,对于网络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权构成被侵害的威胁。第四,电子邮件作为书面合同形式被合同法规定,但网上传递易被截取,不利于保护商业商业秘密。第五、网络交易往往交易双方距离远,发生纠纷时构成解决难的问题等。
6、问:就报告中看来,近年来哪些电子商务法律纠纷普遍增多?
董律师:一是互联网服务成为消费投诉的焦点,投诉总量居所有投诉问题的首位;二是网络游戏服务引起虚拟财产的法律纠纷。有关网络著作权的案件依然有一定数量,但社会反响已经不突出了。其他还有一些电子邮件作为证据的案件。
7、问:以目前的状况,您认为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应当如何完善?
董律师:未来电子商务立法应重点解决电子商务合同问题,同时要对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信息安全、税收等法律问题进行有效规制。
结束访谈:再次感谢董毅智律师接受本期的专访问答,同时也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访谈栏目的大力支持。我们下期再见!
董律师:再见。
本期总结:只有不到1/3的电商企业熟悉电子商务相关法律。(编选:电子商务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