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3年7月17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美团网网的投诉称电影票“被消费”。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内容:
上海的胡先生称6月23日在美团网团购电影票,金额78元,有效期截止到2013-7-31,订单号为207751380。
7月6日前往浦东新区世博大道1200号梅赛德斯奔驰文化中心6楼观看电影,却被告知团购券已经使用。
以往团购产品,在消费后都会收到短信通知,这次没有收到通知短信。
在美团网上显示的是未消费的记录.我尝试与美团网联系,美团网却要我提出没有消费的证据,这是非常严重的欺诈行为。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美团网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没有接到该网站任何反馈,本平台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发展。
为更好地监测电商企业用户体验案例,也给用户网购参考,凸显电商诚信,投诉平台特开设“电商315曝光台”(www.100ec.cn/zt/315_qy/),对包括高朋网、拉手网、窝窝团、糯米网、大众点评网、美团网、聚齐网、嘀嗒团、58团购等团购网站进行用户体验监测。(文/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