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3年8月28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拉手网的投诉。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的投诉内容:
韩小姐在拉手网消费。
7.23在拉手网上订购3张1080写真套系,当时电话和商家预约时间,最后敲定8.19日拍照,在2013.8.16打电话跟商家确认过去的时间,当时商家在电话里说已经不做了,还挂了我打过去的电话。
这个拉手券是于2013年7月15日(周一)生效,有效期截止至2013年9月30日(节假日通用),后打电话去拉手售后客户让帮忙处理此事,拉手网当天给予回复让我们退款。拉手网无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把问题反馈给拉手网方面,截止发稿时间,拉手网网方面没有任何回应。本平台将继续关注此次事件。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认为,作为电商企业履行合同是应尽的义务。如若发生商品缺货等情况应该及时向顾客解释清楚,而不是没有和顾客商量就私自取消订单。因此,商家单方面取消订单,造成对消费者经济损失,理应由商家买单。
据《2012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监测统计,虚假团购、账户被盗、退款问题、发货迟缓、服务缩水、团购售假、发票问题、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成为网络团购的诟病,是网友投诉最多的问题结症。(文\维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