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记者从沙河口区工商局了解到,从9月18日到昨日14时,沙河口区消协共接听群众咨询、投诉20余起,仅占去年同期的60%,呈明显下降趋势,内容相对集中在家电维修、手机销售、服装和网购等方面。不过,在西安路商圈发生的3起案例,也令消协工作人员感到很棘手。
9月18日,张女士在某商场选购一条裙子,试穿时觉得挺满意,售货员也直夸漂亮,剪了吊牌,张女士直接穿着就回家了。而家人表示衣服太大了,再小点才好。次日,她去商场提出换货,但商场认为没有保持原样不给退换。
中秋节那天,王女士在某手机广场看好A品牌一款手机,在向售货员了解手机功能时,售货员则热情推荐B品牌的一款手机,王女士就买了B品牌的这款热销手机,但用后觉得手机性价比不如A品牌,遂要求经营者给予更换,经营者表示手机已经使用不给更换。
几天前,柳先生到某电器商场咨询苹果5S手机上市情况,表示自己想预订一部,销售人员介绍说,可以先留个电话,到货后就电话通知。9月20日,柳先生听说手机有销售,就来到商场,商场表示该机数量有限已经售完,柳先生咨询,登记信息是否应该属于预订商品。
沙区消协副秘书长宋娟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商品前,对商品一定要有一些必要的了解,如市场价格、性能、品牌特点、产地等。购买时要咨询商场是否有“无理由退换货”的承诺,及退换货的具体规定。选购商品时,对销售人员的推荐意见仅作为参考,具体的决定还得自己做。如果想预订商品,最好双方进行书面约定,对商品价格、型号、到货时间、违约责任进行约定,保留好交付定金的凭证。 (来源:大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