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3年10月9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天猫商城的投诉称售后服务差。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内容:
魏先生称公司8月22日在天猫麦度数码专营店购非利浦数码像框一台,订单号为404243742199886。
8月25日货到后发现像框外表完好,但显示屏内破碎。隧先后找货运与卖家,但两家都相互推诿,拒负责任。
不得已我于8月26日提交退款申请,7个工作日之后无客服任何回复。两次电话投诉之后,被告之之所以长时间未处理,是因为“非工作日不处理投诉”,其后天猫客服打来电话了解情况,之后几日无果。再次电话投诉后,直至9月22日,客服初年回复:等候三方核实,并配合作好情况证实。直至国庆来临,无任何三方来电核实。
在“非工作日”——本人在外地休假期间的10月7日下午5点28分,客服以发短信而非电话方式通知要求买方在24小时内退货,10月8日下午6时,当我接到短信时,天猫客服已以短信方式通知买家退货超时,悄然划走款向。
我对天猫的如此客服提出质疑,随即电话投诉,天猫客服答复:客服已处理过了,不再处理,如不满意可申请售后。我要求之前负责处理此事的客服答复我的问题,但告之不可能转接给其来接听电话。
我要求请将此电话转接给客服的相关领导或代为转告,客服回复:我们领导不管具体事物。同时也明确告之她不会转告领导,也不会在我要求约定的时间内给予我回复。
问:1、为何一个简单的申诉在超过处理时限后还要多次投诉后才会处理?
2、即然“非工作日不处理投诉”,为何在国庆假日买方休假期间而且是以短信通知买方处理结果?
3、必须在24小时之内寄出?有相关规定吗?还是自定的单方要求?
4、处理一个简单的投拆历时42天,要求退货要在24小时之内寄出,这个时间段,这节骨点上要求24小时寄出,应当有逃避退款之嫌。
据《2013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监测统计,淘宝网/天猫(主要是C2C集市卖家及商城部分品牌卖家)、腾讯电商(包括拍拍网、QQ网购、易迅网)、国美在线、凡客诚品(包括凡客自营电商部分以及V+商城)、库巴网、当当网、1号店、唯品会、走秀网、新蛋中国为“2013年(上)中国网络购物十大被投诉网站”。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认为,第三方电商平台应加强对入驻商家的监管,同时扮演好沟通协调的角色,积极帮助用户解决购物中出现的问题。(文/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