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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网店卖假烟涉案金额上千万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4日 09:22:43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制假窝点

    近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批准,芗城公安分局逮捕了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的林某杰(男,25岁,云霄人)、吴某(男,25岁,江西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张某(男,31岁,云霄人)。至此,一个利用互联网销售平台,向全国16个省市的买家疯狂倾销假冒中华、玉溪、芙蓉王等名牌卷烟、涉案金额1050余万元的假烟团伙被成功捣毁。据了解,这是福建省首次破获的通过互联网销售假烟案。

  以礼品枇杷为幌子网售

  经查,今年25岁的云霄人林某杰通过“云霄香烟”、“淘宝网”等网站发布售假信息,用支付宝收取货款,并用快递将假烟销往沧州、哈尔滨、绍兴、广州等十几个地区。原来,2010年10月开始,林某杰在互联网上登记注册了网店,在网页上贴出了数十种假冒品牌卷烟的图片,明码标注数十种假烟的价格,并预留了手机号码和QQ号。有意购买假烟的人与他联系后,他就指使他们到一些以卖礼品、枇杷等为幌子的网店进行购买,要多少钱的假烟,就拍多少钱枇杷,购买者再通过支付宝向林某杰汇款。

  涉案金额1050余万元

  今年5月3日,漳州芗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对林某杰涉嫌生产、销售假烟进行立案。5月17日,办案民警在林某杰位于云霄县云凌镇的租住房里查扣假冒玉溪香烟129条、假冒云烟香烟11条及假冒硬盒中华香烟18包等。7月24日,办案民警在云霄云漳路一租房内将林某杰抓获。9月29日,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联合河北、黑龙江、湖南、浙江、广东等地公安机关,将“5·3”网络制售假烟案主犯林某杰、张某及江西籍吴某等4人抓获,捣毁窝点2个,现场查获假冒中华、玉溪、芙蓉王等数十种品牌的假烟22800条,缴获大量制假设备及原材料,涉案金额1050余万元。

  网购假烟再网上转卖

  经查,2012年底开始,犯罪嫌疑人张某通过购进假冒玉溪、云烟等品牌的外包装,聘请社会闲杂人员在家中,使用低档的卷烟接支加工包装成“玉溪”、“云烟”等品牌香烟,而后进行销售。江西籍的吴某在明知犯罪嫌疑人林某杰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的情况下,从2011年2月份至2013年7月份,在淘宝网注册登记多个账号,多次通过链接进入犯罪嫌疑人林某杰注册的淘宝网店,采取虚假购买礼品、以支付宝支付交易的方式,向犯罪嫌疑人林某杰低价购买大量的伪劣卷烟50多万元,并在腾讯拍拍网申请注册两个店铺在网络上进行高价销售假冒卷烟,销售金额达近70万元,至今非法获利16万元。犯罪嫌疑人吴某于2013年9月13日在江西省婺源县赋春镇的一居民房内被抓获。其他省市公安机关还另抓获涉嫌贩假的嫌疑人7名,该案总涉案金额上千万元。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海西晨报》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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