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00EC>>【法律案例】4人团伙用网络借贷诈骗500多万被批捕
【法律案例】4人团伙用网络借贷诈骗500多万被批捕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08日 19:24:54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去年11月23日,一女子因自己的20多万血汗钱被骗,来到南京某大厦要跳楼。诈骗该女子钱财的“都梁创投”网络借贷公司的4位创办人钱某,刘某,汪某,陈某,随后被南京警方控制。近日,经过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的详细调查,认定4人利用网络借贷公司诈骗人民币500多万元,将4人批准逮捕。

  P2P网络借贷,是沟通投资人与借款人的网络平台,是国家鼓励的一种金融创新形式。正常的平台,应该是有人投资,有人借款,由平台创办者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而“都梁创投”P2P网络借贷公司的创办者刘某和陈某,从一开始就把这个网络平台当做了诈骗的工具。去年9月初,该网络平台上线,该公司使用自己骗来的其他企业的资料,在都梁平台上发标借款,并通过QQ群等渠道认识了众多投资者,许以高息,诱骗其投资。同年10月中旬,都梁公司在南京设立办公点,陈某担任这里的负责人,让这个网络诈骗骗局的“外衣”更加光鲜。当时,钱某手头有几家企业,看似财力雄厚,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信赖。在这期间,公司吸纳了不少投资,前后总额大约有600万。但是,他们4人也是各怀鬼胎,据知情人士介绍,钱某之所以会当法人代表,与他和刘某之前的债务纠纷有关,刘某承诺,平台吸收了投资,就有钱还给钱某。钱某“上任”后,公司还分别在南京和淮安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会上,公司让投资者放心,钱某还展示了自己企业的相关资料。但这毕竟是一场“空手套白狼”的骗局,2013年11月5日,公司网站上就发布了无法提现的公告。这时,投资者们都觉得自己被骗了,他们赶到公司,控制了钱某,要求其还钱,但是钱某只有债务,哪有钱还给这些投资者呢?随后警方介入,公司的4个股东全部被控制。

  随后,秦淮区检察院检察官经过审查后确认,刘某和汪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集资诈骗罪,而钱某与陈某跟他们属于共同犯罪。刘某用虚假借款表为诱饵,用超范围的利息骗取投资,非法占有他人钱财后,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后产生了巨大负面影响。刘某和汪某因非法集资诈骗罪被秦淮检方批捕,而钱某和陈某则因非法吸纳公众存款罪,被秦淮检方批捕。

  -链接

  什么是P2P网络借贷?

  这一融资模式最早起源于英国,核心是利用互联网的技术便利和成本优势,实现金融脱媒。简单来说就是,愿意将闲置资金出借的个人以及有贷款需求的个人或企业,将信息发布在第三方网络平台上,自行配对。因为最大程度减少了中间环节、信息高度透明,因此能高效配置资金、大幅降低交易成本。

  3家P2P网上借贷平台倒闭

  日前,有媒体报道,杭州国临创投、深圳中贷信创、上海锋逸信投等3家P2P网上借贷平台同时倒闭。据称,3家平台被卷跑的资金数额至少在1亿元以上,目前警方已立案调查,该事件被业内标志为2014网贷首案。对此,爱投资网贷平台CEO王博表示,目前P2P网络借贷行业鱼龙混杂,尚无明确政策监管。(来源:《扬子晚报》)

网经社联合A股上市公司网盛生意宝(002095.SZ)推出消费品在线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该产品具有按需提款、按天计息、随借随还、专款专用、循环信用贷、全线上流程操作等特点,解决消费品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下游经销商/网店因库存及账期造成的流动性差“痛点”。》》合作联系

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DATA.100EC.CN,注册免费体验全部)基于电商行业12年沉淀,包含100+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数据,150+独角兽、200+千里马公司数据,4000+起投融资数据以及10万+互联网APP数据,全面覆盖“头部+腰部+长尾”电商,旨在通过数据可视化形式帮助了解电商行业,挖掘行业市场潜力,助力企业决策,做电商人研究、决策的“好参谋”。

【关键词】 P2P网络QQ投资者
【投诉曝光】 更多>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网经社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网经社;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NEWS@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平台名称
        平台回复率
        回复时效性
        用户满意度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