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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称特殊商品无法退换货 消费者指其店大欺客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4日 15:03:29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3月3日,用户李女士向“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发来求助,称当当网以特殊商品为由拒绝退换货。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李女士的投诉事实:

  订单号: 7540590145

  由于本年2月26日看到当当网在做洗漱等生活用品的减免活动,选择订购洗衣液两瓶,但是收货后才发现下单错误,申请退货,自助退货申请两次,均已购买商品为特殊商品为由,拒绝退货;退货无果,打400客服电话申请退货,得到答复均为已将消息提交,等待处理结果。

  今日下午五点半左右接到当当北京010电话,说商品为特殊商品无法退换货,当当不是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吗,还说如果订单有误可以当场退货,由于当时不在家中,有家中60多岁老人收货,一位年过半百的老人能知道我网购参加什么活动吗,关键是特殊商品是理由吗,明显就是欺骗消费者,并且当当的销售价格还比商场中高出许多,不是减免活动根本不可能购买。

  据《2013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监测统计,售后服务、退款问题、虚假促销、退换货物、网络诈骗、发货迟缓、质量问题、网络售假、订单取消、节能补贴,成为网络购物的诟病,是2013年上半年用户投诉最多的十大问题结症。

  为更好地监测电商企业用户体验案例,也给用户网购参考,凸显电商诚信,投诉平台特开设“电商315曝光台”(www.100ec.cn/zt/315_qy/),对包括淘宝网天猫商城、拍拍网、当当网、凡客诚品1号店国美在线、中国新蛋网、易迅网库巴网唯品会等网购网站进行用户体验监测。

  鉴于近来微信、移动购物的普及,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向广大网购用户征集涉及手机和pad移动互联网端,微信(扫二维码、公众账号等)、微博、智能电视(电视购物以及智能互联网电视购物)的投诉案例,如果您在以上购物中遇到任何不愉快购物经历均可发送至tousu@netsun.com。

  为了方便用户及时反馈电子商务交易中出现的问题,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开通新浪微博投诉通道,欢迎@电商维权顾问。(文/圈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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