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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姐弟俩用假网店诈骗获刑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5日 08:15:56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假冒多人名义开设名为ceo商旅网等名称的多个淘宝网店,以可低价代购机票的名义,收取购票款50多万并据为己有。昨天记者获悉,袁洁红、袁方云姐弟二人被市一中院终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3年。

  今年30岁的袁洁红是袁方云的表姐。2007年8月至2012年9月间,袁洁红用网购的身份信息开设名为ceo商旅网等名称的多个淘宝网店,在南京等地,以可低价代购机票的名义,先后收取个人、公司等47名被害人的购票款52万多元并据为己有。袁方云用同样的手段参与其中1起,骗取被害人钱款13万多元。此外,袁洁红还强迫家政服务员张某劳动长达数月。

  据姐弟两人供述,袁洁红让表弟帮忙,找到网上专门刷信誉的交易平台,注册淘宝账号和刷信誉。她的20多个网店名称都和马尔代夫酒店有关,注册网店所需的身份证、电话卡及持证件照片都是她从网上购买得来。

  据其中一名受害人刘某称,他替公司老板在网上订购前往马尔代夫旅游的酒店和机票时,注意到袁洁红所开网店“开心之旅trip”中有个旅游项目很合适,在得到老板认可后,通过支付宝支付136650元订机票和房间。当天,一家酒店的代理公司给他发来一封酒店确认函。之后,他发现该店铺的店主淘宝旺旺总是不在线,而他也未收到订单最终确认函,联系代理公司才得知订单早已被取消。因依然联系不上卖家,他随即报警。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袁洁红、袁方云已构成诈骗罪,袁洁红还构成强迫劳动罪,并数罪并罚判处袁洁红有期徒刑12年,袁方云有期徒刑3年。两人上诉后,市一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来源:《京华时报》 文/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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