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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店不按承诺配送 并私自取消用户订单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3日 14:52:29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6月12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1号店的投诉称不按承诺配送商品。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该用户投诉内容:

  温先生称在1号店购买商品,订单号为140526W4S313。

  5月15日14时致电1号店官方客服热线,咨询关于乡村的物流配送问题,在客服代表明确答复广东省内乡村均能配送(可先用1号店自有物流配送到县,再根据实际地址转发EMS配送)上门,无需自取。

  并且1号店官方网站亦明确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是全区域配送,于是菜下单购买价值102.2元的商品,并按该商城规则支付了运费。

  随后,该商城物流配送至订单所送县后,却通知收货人前到镇自取,原因是该物流无法配送,这与该商城之前的客服代表答复以及该商城官方网站关于物流配送的说法前后矛盾,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号店显然已构成合同违约,并涉嫌虚假宣传。

  经本人于1号店多次协商物流配送问题之后,该商城竟然在未经本人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取消我的订单,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1号店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收到该网站的反馈称已联系消费者致歉,订单已经退货,因无法配送到门,可给予适当金额补偿,消费者不认可,未能达成一致。本平台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发展。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1号店是用户投诉的热点购物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制作专题《频频信息泄露霸王条款1号店遭遇诚信大拷》(详见:www.100ec.cn/zt/yhd/)

  为帮助各电商网站更好提高售后服务与用户体验,同时帮助更多用户解决网购纠纷,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携手律师、工商、消保委联合发起“3.15电商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并在315起开通全国首个“微信网购维权平台——“网购投诉平台(微信公众号:DSWQ315)”。(文/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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