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8月11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1号店的投诉称霸王条款。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该用户投诉内容:
程先生称在1号店购买三星手机,订单号为377869198967。商品页面明确标示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于是放心购买。
到手后不满意,要求7天无理由退货被拒绝,理由是数码类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但是网站退货政策中也没有写明手机类不支持退货,涉嫌欺诈消费者!
邱先生称5月29日在1号店购买牛奶四箱,每箱价格50元,共计200元,并在线付款成功,订单号为140529R5UPV7。
但是物流配送只有两箱,致电客服表示是他们搞错了,但是既不能补发另外货物,也不能把钱退还给我的银行账户,只能退到所谓的1号店账户,让我下次购买时使用。
投诉理由:1、1号店因为自身原因违反与顾客的购买协议,属于违约,理因承担赔偿责任。
2、1号店客服服务态度恶劣,多次欺骗客户,其中表示会电话联系客户反馈情况,但是竟然隔了1个月都没回复,还是客户再次电话询问。3、1号店强制消费,在自身违约的情况下,竟然表示钱只能退还其网站账户中,明显违反公平公正原则。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1号店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接到该网站的反馈如下:程先生的订单处理进展:已联系消费者解释安抚,告知手机已拆封使用无任何问题不支持退货;邱先生的订单处理进展:已联系消费者解释安抚致歉,给到适当补偿,消费者认可。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1号店是用户投诉的热点购物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制作专题《频频信息泄露霸王条款1号店遭遇诚信大拷》(详见:www.100ec.cn/zt/yhd/)(文/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