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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微店诈骗案:卖家收款后便将买家拉黑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6日 10:28:29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近日,栖霞警方破获一起“微店”诈骗案件,嫌疑人蒋某收到买家的货款后,没有选择发货,而是直接将买家拉黑,通过这种手段,蒋某先后作案5次,诈骗5000多元。

  在微店购物被骗钱

  家住南京市和燕路某小区的张某二十多岁,去年年底她得知“微店”交易很火,便在手机上下载了一个“微店”APP。通过附近查找的功能发现一家商铺。这家“微店”主要销售服装、鞋子、手表等商品,张某看中了一条围巾和一副耳环,选中购买后,便直接通过微信支付功能向卖家付款540元,并联系卖家发货。两天后,张某便收到了商品,对商品质量也颇为满意,便收藏了这家商铺。近日,张某又看中这家“微店”的几件衣服,下过订单后,直接向卖家付了3650元。可是等了两天,张某还没收到商品,便发消息催店主发货,对方却以工作繁忙没时间发货为由进行推脱。一个星期后,张某准备再次催促店主尽快发货时,却被提示对方已将她“拉黑”,张某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被骗了,忙报警求助。

  收钱就拉黑骗走5000元

  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开展侦查,最终锁定了嫌疑人身份信息,并成功将其抓获。经审讯,嫌疑人蒋某对其“微店”诈骗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主动交代了另外几起诈骗案件。

  据了解,蒋某是某汽配城一名普通工人,平时花钱大手大脚的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月光族”。蒋某听说在微信上开店门槛比较低,为了赚取外快,他就用微信开通了一家“微店”,经营各类高仿商品。有买家看中蒋某“微店”里的商品后,会将钱直接打到他的账户里,然后蒋某联系上家低价拿货,再发给买家,从而赚取中间的差价。一段时间后,蒋某发现经营一家“微店”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轻松,利润也不算丰厚,便动起了歪念头。

  近日,张某第二次在蒋某“微店”里购买商品时,直接向他账户里打了3650元。蒋某看到直接出现在账户里的这笔钱款时,仿佛看到了一条不劳而获的“致富之路”。按捺不住心中的贪欲,蒋某直接将张某拉黑,直接扣下了这笔钱。随后,又有几个买家在他店铺购买物品,都让他通过同样的手段赖掉了交易,扣下钱款,总计5160元,然而,没等他逍遥几天,便被警察找上了门。目前,警方已对蒋某采取强制措施,追赃及后续侦查正在进行中。

  警方:微商交易有风险

  一个微信号,配上商品的图片信息和简短的文字介绍,便将自己的“小店”经营得有声有色,这一方便快捷的营销方式正在迅速蔓延。但因为付款方式是买家直接将款打到卖家账户上,没有类似“支付宝”这样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

  警方提醒,微信网店的交易存在一定风险,买卖双方没有购买合同,而且没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担保,交易过程要提高警惕,最好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来购买商品。此外,微信开店门槛较低,许多经营主体没有经营资格,无法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样消费者一旦受骗很难维权,警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给此类经营予以立法规范经营。(文中当事人及嫌疑人均系化名)(来源:《南京晨报》 文/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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